首例电竞直播纠纷结案 斗鱼违规直播DOTA2赛事赔偿100万

DoNews游戏5月16日消息(记者 张京)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斗鱼与耀宇文化关于DOTA2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斗鱼败诉,需赔偿耀宇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和维权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0万元。这是中国首例电子竞技类游戏赛事网络直播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件概述:耀宇诉斗鱼违规转播DOTA2比赛 斗鱼不服一审判决二审败诉

根据法院公告,耀宇公司获得了DOTA2代理运营商完美世界授权,独家视频转播2015年DOTA2亚洲邀请赛。斗鱼未经授权,以通过客户端旁观模式截取赛事画面配以主播点评的方式实时直播该赛事,且在直播时使用了耀宇公司的标识。

之后耀宇起诉斗鱼侵权,要求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21.1万元。一审判决结果是斗鱼不构成侵害著作权,但认定斗鱼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承担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10万元。

判决后,斗鱼公司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上诉,反对不正当竞争的罪名。二审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给出的否为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理由

耀宇公司起诉斗鱼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不构成侵犯著作权,认定为不正当竞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院判定斗鱼未侵犯著作权的理由是,网络用户仅能在斗鱼公司直播的特定时间段内观看正在进行的涉案赛事,耀宇公司主张被侵害的视频转播权既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亦不属于其他法定的著作权权利,且比赛画面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在二审中法院同时给出了认定斗鱼为不正当竞争的理由。一是斗鱼未对涉案赛事的组织运营进行任何投入,二是未取得视频转播权的许可,三是通过该赛事谋取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夺取了原本属于耀宇公司的观众数量,导致其网站流量严重分流,影响其广告收益能力,损害其商业机会和竞争优势,弱化其网络直播平台的增值力。

直播平台间的赛事盗播情况,预计会迎来转变。(完)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