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一!员工签协议自愿不缴社保,有效吗?最新司法解释→
【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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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保# 一词冲上热搜第一
网友疑问
员工签了协议就可以不缴社保吗?
根据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今天我们来聊聊这个话题↓↓↓

Q
员工签了协议,就可以不缴社保?
A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用人单位规避社保缴纳、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等问题,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Q
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吗?
A
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艳介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则是:
■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 在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之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支付给了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最高法表示,确立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责任的规则,可以倒逼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利于维护社会保险统筹制度↓↓↓
■ 在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下,退休以后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
■ 缴纳了医疗保险,也有医疗保险基金来承担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这样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发生了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也有利于分散用工风险。
张艳提示,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请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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