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女友诱骗胁迫她长期服用“地塞米松”,致其九级伤残!男子获刑九年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8件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典型案例,其中男子刘某甲诱骗、胁迫女友长期服用药物致伤一案,值得关注。
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间,刘某甲为了长期控制其女朋友刘某乙,在明知长期超剂量服用激素类药物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购买多瓶地塞米松,先以保健品的名义,诱骗刘某乙服用。在刘某乙因服用该药物身体出现状况后,又编造贩毒集团对刘某乙投毒需要解药、不服用该药物会危及刘某乙及其家人生命等谎言,胁迫刘某乙继续大剂量服用,还殴打刘某乙,阻止刘某乙到医院治疗,导致刘某乙身体出现严重损伤。2021年8月,刘某乙在江苏省中医院被诊断为“双侧药物性股骨头坏死”,并进行手术治疗。
经鉴定,刘某乙服用“地塞米松”与股骨头坏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系完全作用,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刘某乙服用“地塞米松”致双侧股骨头坏死,经左髋关节置换术治疗,构成人体损伤九级伤残;刘某乙双下肢不等长,并伴有长期骨质疏松等症状。刘某乙因药物及身体的损伤导致精神重度焦虑、抑郁,曾多次试图自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集美区检察院”)于2023年5月25日对刘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3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刘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检察机关认为判决量刑明显不当,提出抗诉。2024年11月11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改判刘某甲有期徒刑九年。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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