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君说事|共享单车刹车失灵导致受伤,责任到底谁来担?

市民王先生在骑行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因刹车失灵导致车辆失控不幸摔伤,去医院就诊后,诊断为两膝盖软组织挫伤,左脚踝关节轻微骨折,光医药费花了5000元左右。随后王先生与共享单车提供者之间因赔偿问题产生了纠纷。王先生是否可向共享单车提供者主张赔偿呢?

1以案释法

共享单车的提供者作为出租方,应当保证单车的质量合格,还应当尽到审慎管理及维护保养的义务,若单车本身存在部件损坏、刹车失灵等问题,导致使用者在骑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应视为某共享单车提供者的车辆质量不符合标准、不符合同的约定。

本案中,共享单车提供者对王先生在骑行过程中因此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王先生可以据此向该共享单车的提供者主张赔偿此次事故所花去的医药费。

2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提 醒

共享单车已掀起一股热潮,这种造型简单、颜色鲜艳的小自行车现在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都随处可见,甚至在郊区也会看到其身影。共享单车的超常规发展,导致了诸多问题日益凸显,都是源于企业经营模式、监管部门、使用者素质缺位共同所致。

共享单车的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单车的管理,确保单车处于正常安全可使用的状态,让消费者可以安全便捷地使用。而我们作为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的同时,也要警惕使用单车会给自己带来的损害,在使用单车之前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还要注意到自己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骑行。同样,相关的监管部门也应尽到有力度的监管,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只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建设良好的消费环境,才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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