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税务局提醒: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可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叠加享受

当前,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正在全国各地火热进行。近期,市民郭先生准备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他想了解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是否能够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一起享受,为此来咨询茂名税务部门。

茂名市税务局表示,纳税人可以叠加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并就近期社会公众关注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今年4月,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以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申请补贴。

二、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哪些税收优惠减免?

1.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2.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三、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了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下称《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在提交补贴申请时,该车型已从《目录》中移除,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茂名市税务局介绍,应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作为判定依据,开票当日该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目录》中,即可享受补贴。

【整理】苏斯铭

【来源】茂名市税务局

【作者】 苏斯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