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我的“九十二条大罪”都特么啥玩意儿?!——《年羹尧之死》

影视解说越来越卷,解读《雍正王朝》的“雍学”已经成了一门网络显学。
同一个场景,同一段台词,不同UP主能解读出完全相反的三五层意思来,个个论证严密,理直气壮。
要是单纯的剧党,想从剧情故事里学人情世故,那怎么解说都没关系。
要是想了解历史真相就很麻烦,文艺作品的情节固然是杜撰为主,但从人物到故事往往多有所本,
所谓三分实七分虚,不可尽信,不可不信。
比如,“血洗江夏镇”虽然是虚构的,其真实事件原型,却比电视剧更骇人听闻,更难以置信。
“卸甲”事件并未真实发生过,但雍正因年羹尧所起的忧惧恐怕还远有过之。

《年羹尧之死》,从史料出发,整理了年羹尧的生平线索,还原真实的“倒年”事件。
作者郑小悠是位87年出生的青年研究员,北大历史学博士,年纪不大已发表了十余篇论文,本书是她第一本正式出版的作品,语言简练平实,都是干货。
关于年大人的真实背景资料已经是“雍学”常识,这里简要一谈:
年羹尧出身汉军八旗,父年遐龄、兄年希尧俱为高官,
小妹年氏后来成为雍正的敦肃皇贵妃,地位相当于常务副皇后;
年羹尧是宰相明珠的孙女婿,身为顶级满洲亲贵,养成了他性格中的超级优越感;
年少才高,与张廷玉为同年进士,极受康熙赏识重用,年纪轻轻便位列封疆重臣,这也埋下了年羹尧对雍正不怎么买账的祸根;
作为明珠家族成员,年羹尧本来与八阿哥胤禩关系最近,后来胤禛晋升亲王,按惯例要从其他王公手里划拨若干佐领归入封爵皇子名下,这也是削弱铁帽子旗主王爷们实力的手段。
年羹尧就这么划归到了胤禛属下,双方有了名义上的主属名分,但年家并非包衣旗人,与所属王公并非主奴关系。
这种主属关系在清初仍很紧密,但随着皇帝对宗室势力不断打击,到康熙中后期,这种关系已逐渐弱化;到雍正继位后,几乎彻底割裂。

康熙驾崩当夜,全体皇子被召到畅春园,困在园内。
隆科多下令京城戒严,只有胤禛到第二天上午才赶到畅春园。
三天后,传位诏书宣读,“王上加白”,九龙夺嫡以一种晦暗不明的方式决出胜负。
时任川陕总督的年羹尧与贝子延信共同接掌了大将军王十四阿哥胤禵的兵权,解除了雍正继位的最大隐患。

雍正即位的种种事体,多有暧昧不清之处,导致其即位的合法性也一直为人所诟病。
在《一千年前,中国曾签了一份划分世界格局的协议》里,我们谈到过自古军功第一等,战功是证明执政合法性的最有力论据。
年羹尧节制西北四省,迅速击败青海罗卜藏丹津叛军,才让雍正彻底坐稳了皇位。
雍正对年羹尧以恩人相称,年羹尧加太保、一等公、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与十三爷允祥、“舅舅”隆科多共同成为雍正初期的政坛三巨头。

叛军的威胁解除了,大将军就成了新的心头之患,
雍正二年底,青海大功半年后,年羹尧回京,完成庆功之旅。
“这一次他在北京停留的时间较长,足够把该得罪的人当面得罪个干净,也有机会让雍正皇帝近距离感受一下这位四十多岁就功成名就的大将军有多么不可一世。”

雍正没有直接扣留年羹尧,而是开始策划“倒年”。
首先,发表上谕,大谈“为君难为臣不易”,多处阴阳年羹尧,发出风向标。
然后,给各省督抚写信,要求大家站队。
尤其是与年羹尧有瓜葛的督抚,雍正把威逼利诱发挥到极致,通过信件远程给大家上“大记忆恢复术”,拉下脸来诱使相关官员跳反,爆黑料。
大部分人选择站皇帝。
接着,收买拉拢前线将领,给岳钟琪等人封官许愿,密令其接收大军。
结果,“鬼神夺走你的魂魄”,年羹尧被侮辱性地连续贬谪,直至打入天牢。
最终,刑部遵照上意,列出“大罪九十二款”,年羹尧赐自尽。

清朝皇帝惩处大人物时喜欢用大数据,
后金时,皇太极囚禁阿敏,在法律体系还没建立的年代,就给他列出了十六款罪状;
鳌拜获罪三十款、和珅获罪二十款,
最精细的莫过雍正,隆科多获罪四十一款,廉亲王阿其那获罪四十款,贝子赛斯黑获罪二十八款,贝勒延信获罪二十款等等。

作者郑小悠认为,这体现了皇帝的不自信,
满清用夷变夏,执政合法性先天不足;
雍正即位程序又颇有瑕疵,朝野民间流言从未间断,
何况是对这样一位刚刚立下不世之功,自己亲口承认的“恩人”。
大数据治罪法正说明皇帝对统治合法性、合理性强迫症一般的强烈渴求。
如此罗织出来的罪状,其定罪逻辑自然有点诡异,年羹尧的黑料并不少,论实际罪行杀他也不冤。
但公开的秘密不等于秘密的公开,部分罪行很值得商榷。

现将年羹尧九十二款大罪开列如下:
大逆之罪五:
与静一道人、邹鲁等谋为不轨;
将朱批谕旨,辄敢仿写进呈;
见汪景祺《西征随笔》不行参奏;
家藏锁子甲,又私行多贮铅子,皆军需禁物;
伪造图谶妖言。
欺罔之罪九:
郃阳用兵,致死无辜良民八百余口,奉旨查问,始奏并无伤损一人,后又只奏出六人;
纵容私人边鸿烈等恣行骚扰,激变番民,不即参奏;
诡劾都统武格等镇海堡失律;
西安起身,私嘱咸宁令朱炯,买人保留;
通同赵士河作弊,以刘以堂假冒赵勋名字赴武功县任,巧饰具奏;
将幕宾张泰基父子、赵士河之弟赵淇,及伊兄年法尧,并高之傅等共十八案,冒入军功;
家人魏之耀家产数十万金,妄奏毫无受贿;
西宁效力者,实止六十二员,册报一百零九员;
将退役王治奇名字,冒入军功,令他人顶替,选授广德州州判。
僭越之罪十六:
出门黄土填道,官员穿补服净街;
验看武官,用绿头牌引见;
会府龙牌前,设床正座;
用鹅黄小刀荷包,擅穿四衩衣服;
衣服俱用黄包袱;
官员馈送,俱云恭进;
伊子穿四团补服;
凡与属员物件,令北向叩头谢恩;
总督李维钧、巡抚范时捷跪道迎接,受之不辞;
令扎萨克郡王、额驸阿宝下跪;
行文督抚,书官书名;
进京陛见,沿途垫道叠桥,铺面俱令关闭;
坐落公馆,墙壁俱彩画四爪龙;
辕门鼓厅,画四爪龙,吹手穿缎蟒袍;
私造大将军令箭,又将颁发大将军令箭烧毁;
赏赐动至千万,提镇叩头谢恩。
狂悖之罪十三:
两次恩诏到陕,并不宣读、亦不张挂;
奏折在内房启发,并不穿朝服大堂拜送;
同城巡抚,不许放炮;
勒娶蒙古贝勒七信之女为妾;
以侍卫摆队,前引后随,又令坠镫;
大将军印不肯交出;
妄称大将军所行之事,俱循照俗例而行;
纵容家人魏之耀等,穿朝服补服,与司道提镇同座;
在仪征地方,违旨逗留;
勒令川北总兵王永吉以老病告老;
与行止妄乱之沈竹、戴铎等,结党怀欺,煽惑众听;
袒庇私人马德仁,阻回石文焯参本;
将本内朝乾夕惕,故写夕阳朝乾。
专擅之罪六:
郃阳县建筑城堡,不行题请,擅发银两;
将侍卫李峻等题请,委署守备,奉旨不准题补,又不即行调回;
擅用私票一万两千张,作引十二万道行盐;
将奉旨停捐雍正二年俸工,仍令照旧公捐;
捕获私盐李乾胜,擅令销案;
面嘱董玉祥,将患病守备何天宠,不令照例填注军政;嘱李维钧勒令陆篆接受前任王允猷亏空。
贪黩之罪十八:
题补官员,受谢仪银四十余万两;
勒索捐纳人员额外银二十四万两;
受赵之垣金珠等物,值银二十万两;
取受乐户窦经荣银两;
受宋师曾银一万两,并玉杯等物;
遍置私人、私行盐茶;
私占咸宁等十八处盐窝;
收受葛继孔赠送古玩;
受傅泽沄贿,明知亏空,不行查参;
勒令四省效力人员,每员帮银四千两;
受参革知府栾廷芳贿,欲带往陕省;
将抢掠各番衣物等,奄为己有;
私征新抚各番雍正二年租粮;
蒲州盘获私盐,计值银一万两入己;
差家人高四贩买马匹;
令家人颜泰将马匹发兴安各镇,勒取重价;
委典史朱尚文贩买木植;
令马起龙卖茶,得银九万九千余两。
侵蚀之罪十五:
冒销四川军需一百六十余万两,又加派银五十六万两;
冒销西宁军需四十七万两;
运米四万石至军前,冒销脚价四十余万两;
侵用康熙六十年起至雍正三年俸工银十四万九千余两;
借名建筑布隆吉尔城垣,冒销钱粮;
隐匿夔关历年税银八万八千两,又加派军需粮规五万余两;
将拏获私茶、罚赎银四万余两入己;
侵用河东盐政盈余捐修银五万六千余两;
将现贮西安未运米一万石,捏称运至西宁,冒销脚价四万六千余两;
将宁夏各卫所贮仓耗一万四千石,并不题报,并留宁拴养马匹工料银一万五千两入己;
侵用城工余剩银一万六千余两;
买贮咸长等八县米,浮销价银一万五千余两;
抄没塔儿寺硼砂茜草等物,私自变价一万四千余两;
侵用纪廷诏等捐解银一万两;
砍取卓子山木植,借称公用,存贮入己。
忌刻之罪六:
现任职官,凌虐调遣,任用私人,夺缺委署;
军前官兵支给口粮,不先咨明晋抚,欲致其迟误获罪;
将绰奇会商军饷清字咨文,差赵成谎说非交代事件,欲致岳钟琪违误军需;
捏参程如丝贩卖私盐,杀伤多人;
欲荐李维钧为巡抚,设计诱陷赵之垣;
遏抑阿炳安等军功共六案。
残忍之罪四:
出示访击曹猪头,该县将冯猪头错解,并不覆实,即行枉杀;
无故将笔帖式戴苏锁拿监禁;
急欲出缺,劾金南瑛等七员庸劣病废;
将台吉济克济扎卜等,不善于安辑,致伊等困苦失所。

九十二大罪大致可以分为政治问题、人事问题、经济问题、领导责任问题四大类。
在政治问题方面,
第一条谋反大罪的重要证据是“江湖妖人”静一道人、术士邹鲁的口供,这就很难让人信服。
其实一开始没有把年羹尧扣留京城,本身就说明雍正自己也不认为年羹尧会反。
后边僭越之罪里的各种享受超规格待遇,让总督、巡抚、郡王跪迎倒是属实。
年羹尧对此的辩解是,这些“俱循大将军俗例而行”。
这个“俗例”,就是指前任。
可你的前任是老十四“爱新觉罗.难说”啊,人家是正经的大将军王,当然可以让督抚跪迎,你老年起居排场也跟领兵亲王看齐,的确有问题。
在“恩人”期间,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而一旦和皇帝反目,那问题可就大了。

在人事问题方面,
年羹尧能识人,却喜奉承,又不能拒贿,大肆保举官员,“年选”让吏部怨声载道,这些是实。
但也应看到,凡是有军事统帅经历的大臣,普遍勤于“举荐”。
年羹尧统帅数十万大军,除了军令严明,也必须得有画饼变现的功夫,没点“就算跟HR拼了,也得给兄弟们多挣好处”的精神,怎么能让大家拼了性命跟他向前冲呢?

在经济问题方面,
年羹尧“生财有道”,除了直接收受贿赂,还利用亲友、故吏在各地大量置产经营,支持诸子、家奴,以及亲信官绅、商贾经营盐、茶、马匹、贵重木材等大宗生意,再与军需供应、边境贸易相结合,获利之丰厚可想而知。
但也要想深一层,西北作战的军需补给,并非由中央财政直接供给调配,而是主要由年羹尧自负盈亏,统筹川陕等四省自筹自支。
雍正和年羹尧达成默契:虽然不给钱,但可以给“政策”,把山西河东盐场、户部“捐纳”等事权都下放给了陕西省,对川陕藩库亏空等问题也睁一眼闭一眼等等。
效果也确实不错,雍正初年,在青海用兵的情况下,国库存银不降反升,从康熙六十一年的两千七百万两,到雍正二年增至三千一百万两。
这种情况下把冒销军需、擅发银米之类的罪名算在年羹尧头上,就有些不能令人服气了。

在领导责任问题方面,
最著名的当属“郃阳剿匪致死八百平民案”,这是九十二条大罪中特别严重的一款,也是“血洗江夏镇”的故事原型。
郃阳事件导致该县八百多人无辜死亡。
这个数字实在吓人,从审理情况看,死难百姓们还不是被官兵屠杀的,而是因为半夜受到惊吓,自己跳崖投井,甚至躲避中遭踩踏致死的。
这么骇人听闻的事件,居然时隔一年多后才为世人所知,未免过于怪异了。

汪景祺《西征随笔》记载,雍正初,郃阳县盐政改革引发民愤,西安知府金启勋被迫向反抗民众妥协。
后金启勋报复性指称盐枭横行,获年羹尧批准带兵抓捕,初未受关注。
雍正三年,前陕抚范时捷密奏官兵不当处理致百姓死伤,年羹尧否认。
雍正严令彻查,年初报六人因惊吓死,后岳钟琪报十二人,钦差再查增至十九人。
雍正对陕西上报存疑,派钦差复审,发现更多死者及盐枭口供问题,但未直接回应死亡人数,要求继续调查。

该案死亡人数从无人到六、十二、十九人递增,但均属合理范围。
中央调查组开展工作两个月后,雍正上谕震惊宣布,死亡人数骤增至八百零五人,并深切哀悼受害者,免郃阳次年税收以示抚恤。
此数据由钦差史贻直、高其佩上报,据说每一个死者都有“乡保甘结”和“该县册结”。
在一个没有DNA技术、没有精准户籍登记的时代,短短两个月时间,史、高二位对当地情况毫不熟悉的京官,是怎样对一桩发生在一年多前的泼天大案进行独立调查,一一核实了八百多名死者的身份和死亡原因呢?

得知郃阳结案谕旨时,年羹尧大为震惊,不肯认罪,
可无论他怎样说,郃阳事件最终被定成铁案,也为年羹尧残忍暴虐、滥杀无辜的历史文学形象打下了基础。
金启勋是年羹尧集团核心,年对金发兵捉盐枭及后续袒护均难辞其咎。但雍正公布的郃阳案八百余死者数据存疑,不合逻辑。无论实际死伤如何,年羹尧应负领导失察与袒护之责,非直接责任。

“雍学”的最大卖点是职场智慧,有的UP主喜欢分析年羹尧到底是做错了哪件事,才搞得自己命运大转折的。
这真是缘木求鱼,年羹尧案大体坐实之时,雍正就已经开始布局对付隆科多了,接着就是阿其那、赛斯黑、弘时……
年羹尧原本就是一连串行动的第一环节罢了。
多数时候,我们无法看到全部事实,而全部事实也不等于真相。
不过,还是有一个谜团,为什么雍正一定要杀年羹尧?
虽说老三、老八、老九、加上老多子和弘时,都是被雍正折腾死的,但和直接下旨赐死毕竟还是有区别,对大人物来说这区别并不小。
年羹尧地位又高功劳又大,还有年妃这么重量级的亲人,怎么就一定不能留他一命呢?

郑小悠提出了一种有趣的新鲜观点——恰恰因为雍正太爱年妃了,所以年羹尧必须死。
年妃嫁入雍亲王府后,十年时间生育了三子一女,但大多夭折,到雍正三年时,仅余一子,名福惠,年五岁。
雍正的嫡子早亡,即位初年的其余在世皇子都是庶出,包括弘历。
那些小弘历如何如何受康熙喜爱的段子水分很大,许多都是后来乾隆皇帝给自己贴的金。
反而有许多史料,包括朝鲜使臣和西洋传教士的记述,可以证明小小的福惠受到雍正的特殊喜爱。
甚至于,雍正曾让只有三岁的福惠跟随十三叔允祥赴木兰围场秋猎,这就十分不寻常了。
虽说福惠年纪尚幼,不足以确定将来能担大任,但高贵的出身和特殊的恩宠,已经让他的地位超越了几位兄长。
如果福惠顺利长大成人,由老十三辅佐即位,绝对是一种十分理想的接班组合。
可是,一旦福惠即位,年羹尧就能以皇帝亲舅的身份重返朝堂,到时这位有本事、有功劳、有性格的前任大将军,可就真的无人能制了。
最终,雍正三年年末,年妃病逝,以皇贵妃(相当于副皇后)礼下葬;
17天后,年羹尧被赐死;
年遐龄、年希尧俱受牵连罢官。
只可惜福惠于八岁时夭亡,十三爷也英年早逝,弘历成功上位。

曾经钟鸣鼎食的年氏家族就此烟消云散。
雍正在“后年羹尧时代”尽力消除年羹尧个人影响,但保持西北军事实力、成就乃父未尽功业的理想也没有实现。
对了,一位贵妃的命运牵动整个家族的兴衰,随着贵妃病逝,背后的家族也在政治斗争中迅速失势,彻底败落。
这情节跟红楼梦的贾家,只能说是一模一样了。
曹雪芹要没有映射年羹尧的意思就有鬼了。

部分图片素材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如果您对我们的文章还满意,请为我们点一个“赞”和“在看”,我们真的十分需要您的支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