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版摩托三次遭撞 申请理赔19万 保险公司仅给出万元级别定损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9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杨希/漫画)绝版摩托三次遭撞击,陷入理赔拉锯,车主如何维权索赔?近日,思明区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

2024年夏天,摩托车爱好者小刘视若珍宝的一辆绝版摩托车连续三次遭遇撞击,车身严重受损,一场围绕车辆维修费用的保险理赔拉锯战就此拉开。“事故过去这么久,我的摩托车被撞得不成样子,他们一分不赔,现在还要我让步?不可能!”小刘介绍,这款摩托车早已停产,配件稀缺,维修成本不低。庆幸的是,他此前已为爱车购买保险,原以为能通过保险减轻损失,可申请理赔时,他与保险公司却在维修金额上产生巨大分歧,对抗情绪浓烈。“小刘现在还在骑这个车呢,看着也没多严重,按我们评估,维修费用最多也就几万元。”保险公司方面不以为然,给出了万元级别的定损金额。“那可是已经绝版的摩托车!”小刘反驳道,“我驾驶过20 多台摩托车,车坏没坏一上手就知道,现在这车直线行驶能力、转向能力都直线下降,受损很严重!玩摩托车的都知道,这种车得去品牌特约店修,几万块根本不够!”

为支撑自己的主张,小刘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维修费用进行评估,结果显示需近19万元。他据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分歧难以调和,在保险公司的申请下,案件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试图以专业结论破解争议。然而,鉴定过程一波三折,双方依旧剑拔弩张,对提交的鉴定材料真实性、鉴定机构选择、鉴定标准确定等问题均存在分歧。为推进鉴定顺利进行,相关方先后召集双方召开了不下5次质证会议。

经过多轮沟通引导,司法鉴定最终完成,得出的维修费用与小刘要求的金额相差不大。这为后续争议化解奠定了基础。

随后,法官通过已建立的“调解联络人机制”,直接与保险公司具有调解决策权的主管取得联系,逐一分析法律依据、类案参考和调解方案,明确调解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同时,还出具了《调解建议函》,详细分析诉讼风险。

最终,保险公司认可了调解方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一个月后,保险公司全额履行付款义务,这起持续许久的绝版摩托车保险理赔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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