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媒热线|托运货物受损责任谁来负?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贺先生的反映,他认为自己发出的货物就遭遇到了暴力运输,导致货物损坏。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在城区某电子科技公司做事的贺先生告诉记者,2017年11月7日他在经开区安丽物流往深圳沙井发了三件货,但是货物送到之后,接货人发现其中一件货物受损之后拒收,就这样货物又被退了回来。
贺先生告诉记者,他发的这批货是高清液晶拼接屏,一共三个,每一块价值一万六千多元。从贺先生向记者出示的发货单上可以看到,当时贺先生一共交纳了 400 元运费和160元的木架费,也就是包装费,此外还缴纳了250元的保价费。但是令贺先生费解的是,当时物流工作人员并没有开箱检查货物。
贺先生说“:不管哪个托运站,他都有权利检查我们的每一件货,因为要是我发个违禁品呢?他们都有责任的,必须开包检查。”
货物受损退回之后,贺先生几次找到物流方,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但是却遭到拒绝。
“这个我保价了,他就必须要赔的。如果没有保价就赔运费的 1 至 5 倍,但是我保价了就不一样。要求全赔。”贺先生说。
维权被拒之后,贺先生又先后到运管、工商部门反应,但是没有结果。
记者陪同贺先生来到了位于经开区舞阳大道旁的安丽物流公司,见到了受损的液晶屏,在液晶屏右侧上部的这个角有明显的破损痕迹。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贺先生的货物已经包装好了,所以并没有进行检查。“没有进行检查,因为他自己打好了木架,我们就没有拆开。我们不是快递公司,不是说每件货物都必须检查的,因为包装打好了,我们只要看外包装不烂。”该工作人员说,“我们物流那么多货,不可能都打开看。如果外包装烂了,我们毫不犹豫就赔了。”
安丽物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贺先生一共发了三件这样的高清液晶拼接屏,物流工作人员对其中的两件做了开箱检查,另外一台因为贺先生当时打了木架包装,他们没有检查。物流方认为,受损的这台液晶屏外包装纸盒和里面的泡沫没有损坏,就说明没有外力造成货物受损,也不存在暴力运输,因此他们不存在过失,不应该为货物受损进行赔偿。
该工作人员称,如果外包装一开始就烂了,那他们就赔了,但是外包装没有烂,没有损坏,那他们就不管了。
另外,物流工作人员还指出,在受损的这块液晶屏上,除了屏幕受损外,在右上角还有两处明显的破损点,这说明货物之前就已经损坏了。而贺先生对此解释道,这块高清液晶屏之前是安装过的,安装之后发现不匹配,因此拆下来发回厂家,液晶屏上的两个白点正是安装留下的痕迹,但是并没有损坏液晶屏幕。
对于屏幕上的小白点,贺先生解释:“那个小点是我们安装后又拆下来的时候造成的,我包装进去之前屏幕并没有坏。”
现在贺先生和物流公司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货物的损坏责任不在自己这一方。记者还发现,贺先生在发货时,缴纳了货物价值千分之五的保价费,也就是250元保价费,既然缴纳了保价费,为什么货物受损却得不到赔偿呢?
该工作人员说:“保价费是保丢不保损。而且我们的保价费没有固定的。你去问,怀化所有物流,如果有一个标准随便你怎么讲。”
另外,对于贺先生提出的缴纳了 160 元的包装费一事,物流公司一方表示,当时贺先生发货时,一共三个液晶屏,160元包装费是其中两件的包装费;另外一个液晶屏拿来时,已经装了木箱,所以他们并没有重新开箱检查货物。从物流公司提供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物流工作人员对贺先生自己包装的液晶屏进行了处理,但是三件货物中,偏偏是这个已经装箱好的液晶屏坏了,这让物流公司一方认为是贺先生明知货物损坏,而故意将责任推给物流公司的。
通过协商,双方并没有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现在贺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记者 陆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