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可享不少优惠待遇 每月有津贴退役就业有补贴
楚网讯 (记者佘海艳) 今年全市征兵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为了鼓励更多青年参军, 特别是大学生参军, 国家和湖北省也推出了一些对退役士兵和大学生参军的惠兵政策。根据学历和参军地区艰苦程度, 对两年义务兵提供包括津贴、 家庭优待金、 一次性退役金、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共五个部分经济待遇。
1.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600元, 第二年每月津贴费700元, 两年津贴共约15600元。
2.士官工资。下士 (服役3-5年) 平均 每 月 3310-3480 元 ,一 年 共39720-41760元; 中士 (服役6-8年) 平均每月4310-4440元, 一年共51720-53280元; 上士 (服役9-12年) 每月5080-5270元, 一年共60960-63240元; 四级军士长(服役13-16年) 每月6100-6380元, 一年共73200-75560元。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县级民政部门每年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年发放标准为: 农村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 城镇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4.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 退役后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 发放标准为: 4500元×服役年数。
5.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我省2011年11月1日后退役的义务兵和自主就业士官, 在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 由当地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 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 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4500元×2年=9000元。
除以上经济待遇外, 退役士兵还可享受就业、 社保、 升学方面优惠政策。比如就业方面, 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创业培训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税费减免; 考公务员享受优录; 公益性岗位补贴; 报考高等学校可加分。
对于大学生, 除了享受统一优惠政策外, 还可享受优先有待、 选拔培养、 复学升学、 退役就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荆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