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委书记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点赞
近日,岑巩县委吴明书记在阅悉《岑巩县生态环境保护2015检察年度报告》后批示:“很好!县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行动,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有效构筑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防火墙”。希望县检察机关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守住生态底线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5年度,岑巩县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中,共办理督促履职案件228件,发送检察建议书228份,被采纳率达100%;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9人;审查批捕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嫌疑人3件4人;提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诉案件18件30人;立案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4件4人,起诉4件4人,县法院已判决有罪2件2人(其他2件2人尚未审结)。
同时,该院积极争取县党委领导,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沟通协作,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36个;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调查,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和困难,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可行建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提升。以“功成不必在我,责任我必担当”的使命感,努力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多次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的批示认可。(杨仁勇)
编辑:张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