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 健全内控制度 规范业务流程

本报讯 天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分享了该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内控制度、预算管理、自行采购、档案管理等多方面取得的成效,不少与会单位表示,天津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工作值得借鉴。该局政府采购重点在以下五大方面下功夫:

一是细化规章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建立健全内控机制。近年来,天津市司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实施细则》,逐年印发。今年,该局还将进一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任务,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流程;厘清事权,明确各内部处室责任,明确审批权限。

二是严把预算关口,严格支出审批,落实“无预算不采购,无采购不支付”的要求。提升各需求部门的预算意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把严支出关键环节,确保实现“应采尽采”。

三是严把政策关,加强指导监督,强化对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对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着力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作为素材频敲警钟。

四是引入招标模式,规范自行采购行为。随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放宽,自行采购成为该局必须考虑的问题。为此,天津市司法局建立了政府采购工作室,制定规范,配备必要的业务设备,用于评定自行采购项目,规范完成采购任务。

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实施必要的留痕,确保各项采购任务禁得起检验。严格履行从项目启动至履约验收的各环节签批审核手续,将相应资料按照年度、采购类型、代理机构等要素整理保存,统一归档成册,形成业务工作卷宗,便于随时调阅和检查。

据了解,天津市司法局还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工作难题。例如,在对政策的精准把握方面,面对新问题主动咨询,积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各类培训,与其他单位进行经验交流,丰富信息来源,通过实践巩固和提高采购工作业务水平。该局在完善制度管理的同时,还通过在内部办公平台开设财务预算类政策法规栏目、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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