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东山县2017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新鲜出炉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文件精神,按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市普通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6]219号)文件有关招生考试的具体要求, 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7]72号)文件下达的2017年漳州市各县(市、区)高一招生计划,今年我县普通高中计划招正取生1000名,其中,东山一中招生580名,东山二中招生420名,正取生含统招生和定向生,定向生指标为正取生招生指标的50%(即:500名),名额均衡分配到全县各中学;中职招生950名,其中东山岛职校800名(县内中职专业500名,综合高中300名),县外中职计划招生150名。

二、考试科目

从2017年起,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和八年级地理、生物9个科目由省里统一命题考试;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由市里统一命题,县中招部门组织考试;信息技术和英语口语不再列入考试科目。

三、分数与等级

今年,省统考科目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全市统一实施计算机网上评卷。中考文考总分1025分(化学100分降成75分),所有学科继续实行按分数划分等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9科按原始分和A、B、C、D四个等级记载,卷面原始成绩语文、英语两科120—150分为A级,105—119分为B级,90—104分为C级,89分以下(含89分)为D级;数学127—150分为A级,105—126分为B级,90—104分为C级,89分以下(含89分)为D级,思想品德、物理、历史、地理、生物五科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59分以下(含59分)为D级。化学64—75分为A级、53—63分为B级,45—52分为C级,44分以下(含44分)为D级。中考文考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时间发布,届时,各科原始分和等级同时公布。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我市2015、2016年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三应届生(回乡生和初三转入学生)及往届生(含同等学力)的地理、生物两科成绩,由考生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确认:第一、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第二、不再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根据考生今年中考数学、物理成绩分别按照百分比进行折算。

参加2017年中考的八年级学生,其地理、生物两科中考成绩将按原始分和等级同时进行记载,并作为今后中招录取依据。

体育、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三年进行,生物实验操作安排在初二年进行,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按漳教中[2004]181号文和182号文执行,评价结果以等级记载,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尚待改进”四个等级。

四、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七科的考试时间为6月23日—25日上午。八年级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时间为6月25日下午。

五、考试形式和组织管理

2017年中考继续由市中招办集中统一随机编排考生考场座位号,全市统一实行网上评卷、统一登分、统分和公布成绩;初三、初二年各科均采用答题卡的形式作答;英语考试含听力测试;思想品德、历史两科考试今年起采用闭卷笔答考试, 所有文化学科考试均为闭卷笔答考试;数学、物理和化学三科考试不能使用计算器。2017年中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程网上实时监控、全程录像回放审看考试管理办法。

六、招生录取

1、切线原则:一是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考评原则;二是考生志愿原则;三是择优录取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同分同录原则。

2、切线依据:普通高中录取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意见》(漳教中[2017]72号)和《关于印发<漳州市基础教育课改试验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漳教中[2004]181号)有关要求进行,即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成绩为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确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东山一中、东山二中的统招生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体育考试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

2.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个文考科目等级成绩要求: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4C5D以上(含4C5D)。在线上生源不足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降低等级 (即3C6D、2C7D、……)要求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在上述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依照九科文考科目总分投档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切线录取,但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525分(市统一规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东山一中、东山二中的定向生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体育考试成绩和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个文考科目等级成绩要求均与统招生条件相同。

2.具有本县户口,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审批并确认为我县正式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考生。

录取办法:统招生录取后,根据各校定向生分配名额,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校、逐校录取。定向生录取线控制在我县达标中学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不降低学科等级要求。若降低70分后分配给学校的定向生招生计划仍未能完成,其剩余名额吊销,在其它各校所有落选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进行第二次统招。若第二次统招后全县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再次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进行第三次统招),直至完成全县招生计划。

往届生参加东山一中、东山二中正取生录取时,须从九个文考科目投档总分中扣除50分后再参加切线录取。

3.录取时间:第一批普通高中7月19日—28日;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8月2日—4日;第三批中职学校8月5日—7日。

七、照顾政策

(1)今年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政策照顾的量化分按漳中招[2017]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实施“三个一”工程和“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今年东山一中和东山二中继续对体育、艺术特别优秀学生实行特殊招生政策,招生人数不占一、二中正取生招生计划数。

招生计划 :

东山一中:音乐l人,美术1人,体育3人。

东山二中: 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2人。

录取条件:

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 限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书画比赛,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 由市人民政府、教育局或教育局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举办的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中,获个人第1名、集体前2名的主力队员( 竞赛项目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

录取办法:

在一、二中正取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根据特招计划数和志愿,按符合条件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不得低于今年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高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5分)。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市普通中小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17]1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后备人才特招工作的通知》(漳教体[2002]36号)文件要求的体育特招生,给予优先免试录取。

八、其他

1.中考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成绩公布时间:预计7月11日;

填报志愿时间:7月13日—15日;

志愿录入汇总时间:7月16日—18日;

普高录取时间: 7月19日—20日完成。

2.除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正式学籍考生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在本校报名考试外,其他考生原则上都回到户口所在县参加中考中招。经县中招办审核批准的应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考生可在我县参加中考中招。

3.中职学校招生不划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凡愿意接受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应往届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均可参加招生录取。中职学校应及时将电子学籍建档的录取名单,分别提供给县教育局和生源校,作为办理已录学生初中毕业证书的依据。

4.今年漳州一中面向我县的自主招生计划为6人,九个文考科目等级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录取批次仍然在实施招收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高中学校(含东山一中、东山二中)之后,即不能招收已被前一批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实行一生一录。

5.所有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命题的中考,才可以参加普高招生录取。凡参加考试后不合格者,应参加相关科目的补考(补考工作由各校组织实施)。补考工作应在7月底前完成。体育考试达不到C级以上(含C级)者,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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