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龙泉驿整治“一店多招”乱象,这些招牌千万要不得

走在大街上,您绝对看到过↓类似作品↓

不是缺笔少划,就是太大超亮,有的商铺为吸引眼球还设置一店多招,又乱、又丑、还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民生活。

为优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宜居性和舒适度,全面落实“东进”战略。龙泉驿区深入推进“背街小巷”治理工作,城区商招店招将全面步入“升级换代时”,实现“减量靓化”。

到底怎么查?如何治?带着疑问,往下看吧↓↓↓

一街一式:相邻招牌要统一

据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临街店招原则上不得设置伸出式、悬臂式招牌,建筑物楼顶不能设商招店招。招牌上禁止出现商品营销、经营服务范围、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不符合《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内容。

此外,设置在同一建筑相邻经营门店的招牌,底线应整齐划一,高度与厚度相统一,统一建筑、相连或相邻经营门面招牌底板要尽可能使用同一色系。

店招非广告:不能有服务信息

依据《条例》规定,在店招上写什么不写什么,都是以工商批准的营业执照为准。如果印上经营范围和电话号码,就超出了工商部门批准的内容,涉嫌广告,所以不允许设置。

区域不同:招牌设置标准不同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招牌的设置或整治提升,应依据店铺所在区域功能不同,而标准不同。分别分为商业区、特殊街区、城市主街、中小街道四个区域。

其中,商业区招牌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建筑、大型卖场、各类专业市场等。设计可适度夸张,色彩可相对多姿,亮化形式可丰富。

而特殊街区招牌则主要包括历史文化、特色商业(风貌)街区等。招牌规模、大小应控制,不得破坏街道整体风貌,照明亮度应适宜。历史文化街区、特色风貌区招牌应彰显成都历史内涵和人文特质,鼓励书法家书写字体。经批准或专家论证,特色商业街可设置具有标新立异的招牌。

此外,中小街道招牌主要体现整齐统一的特点,要按照设置要求控制招牌尺寸大小,色彩搭配应协调,宜采用统一的照明形式。

下一步,龙泉驿区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引进先进城市管理理念,科学规划,统一规范整顿,提高城市“颜值”。

记者:钟伟 编辑:邓爽 审核:邓晴风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