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百日专项行动

娄底新新网讯 2月28日,双峰县永丰镇安监站对辖区内一烟花爆竹店经营户非法经营擦炮等违禁烟花产品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这是永丰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百日专项行动以来第三起行政处罚案例。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清剿”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电视电话、市“安全生产十大战役”攻坚会议和县“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要求,永丰镇自2018年1月下旬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百日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集中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对城北学校附近文体店开展小砸炮摸排查;对王太坪一家商店经营极少量小烟花的行为,进行了没收,对店主李某批评教育,并作出不再经营书面承诺免予处罚;对市场内一家已经关闭取缔后以销售其他迷信用品为名,暗地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某商行店主,对其多次违反规定经营的行为,与县安监局开展联合执法,没收烟花爆竹产品,并立案处理。

截止2月底,永丰镇共开展烟花爆竹地毯式检查3次,收缴烟花爆竹产品27件,发出整改指令57份,悬挂、张贴烟花爆竹警示宣传和中心城区禁止燃放横幅标语6000余份。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巩固执法专项成果,下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烟花爆竹检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落到实处。(通讯员:彭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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