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还是诈骗?

南方日报讯 (记者/尚黎阳)小蔡是一名手机销售商,与他曾有稳定合作关系的陈某龙,从今年3月底开始,收到货款后常延迟发货或不发货,小蔡要求陈某龙退款,此时陈某龙却再也联系不上了。于是小蔡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诈骗了160余万元,但警方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民事纠纷,不能立案。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遇到这类案件时该怎么办?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

160余万货款未退还就失联

小蔡在中山市从事手机销售行业,今年1月,陈某龙在网上看到小蔡发的销售广告,就用微信添加小蔡为好友,称自己是深圳某通讯移动公司的渠道经理,手上有大量价格优惠的手机货源。两人见面后,小蔡觉得陈某龙较有诚意,于是展开了合作。陈某龙要求,小蔡要在规定时间内打款,不然公司库房无法入单。

小蔡告诉记者,每次交易时,他先把款项转到陈某龙提供的银行卡号上,陈某龙再发货,从今年1月26日到3月29日,双方一共交易21笔,总金额220余万元,期间交易顺利。但从今年3月30日开始,陈某龙常延迟发货或不发货,4月16日之后,完全停止了发货。

为此,小蔡去深圳找陈某龙了解情况,陈某龙称发完这几批货就不再做了。几天后,陈某龙在微信上发给小蔡一张图片,说公司系统升级,4月28日才能发货。小蔡要求退款,陈某龙称自己母亲住院,需要用钱。5月8日,陈某龙在电话中告诉小蔡没有货了,表示可以退款,分8天退完,每天退款20万元。话虽这么说,陈某龙并未退款,而且从5月15日起“消失”了,无论微信、电话还是QQ都无法联系上。

小蔡认为,自己被诈骗了1608370元的货款,于是在5月16日向深圳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小蔡的说法,警方认为该案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其先去法院起诉,而派出所在当天出具了报警回执后,至今没有消息。

关键看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小蔡的遭遇,到底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飞认为,在该案中,双方曾有过真实的交易目的,真实的货物交收往来,数额达到200多万元,这会影响警方对案件性质的判断。如果陈某龙虚构了公司系统升级、母亲住院等事实,或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陈某龙则涉嫌构成犯罪。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世峰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公安机关要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公安部也曾出台过《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等文件,严禁插手经济纠纷。黄世峰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愈加模糊,也给公安机关带来了困扰,如果公安机关轻易将经济交易中的风险定为经济犯罪,则使得每个市场经济参与者惴惴不安,面临随时因交易中的缺陷而被刑事拘留的风险,从而扼杀经济活力。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聂立泽认为,该案的关键,要看陈某龙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当事人可能因一时经济困难没有及时履约,也有可能是故意骗取财物后跑路,但在没有证据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时,不能就认定是刑事案件,从目前的事实来看,只能认为是民事纠纷。

当广大市民遇到这样的情况,又无法分辨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时应该怎么办?聂立泽建议及时向律师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针对小蔡的情况,聂立泽建议可先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小蔡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黄世峰还提醒,在经济往来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留下对方的身份信息,以免不知对方身份,影响后续的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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