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渤新作被碰瓷?《一出好戏》抄袭门背后:都是编剧套路惹的祸

作者:樊烟

来源:一起拍电影

最近,编剧于梦媛在微博发文,实名举报黄渤新戏《一出好戏》涉嫌抄袭。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妖猫传》《西虹市首富》以及去年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也都遇到过类似情况:

史佼峰曾起诉《妖猫传》抄袭了自己的作品《又遇白居易》,并索赔300万;

编剧王晗羽也称《西虹市首富》抄袭了他的作品《继承者》;

《人民的名义》则于去年年末分别被两位作家刘三田、李霞起诉抄袭。

孰是孰非,目前尚未盖棺定论,不过此前大部分网友均表示:“这波碰瓷我们不约!”

换在以前,业内普遍第一反应肯定是“宁可信其有”,因为这个社会普遍同情弱者。

但是最近的几个编剧维权事情,大部分网友为何会认为这是批量“碰瓷”事件?又该如何判断是“真抄袭”还是“被碰瓷”呢?

《一出好戏》被举报,究竟是谁的一出好戏?

于梦媛在近日的微博中指出,曾给黄渤看过自己写的剧本《男人危机》,并且有意邀请黄渤出演电影中男主角“钱进”一角,不过被黄渤以角色不符合而拒绝。

另外,于梦媛也在文中晒出了《男人危机》的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且表示在2013年9月29 日该片就已获得拍摄许可证。

于梦媛还发了自己2015年的照片为证,照片中显示了当时《男人危机》的选角安排,其中“钱进”的角色饰演候选人中就有黄渤,于梦媛在长文中表示“钱进”就是《一出好戏》中男主角“马进”的原型。

那么,在看似“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为何大部分网友会认为《男人危机》编剧于梦媛很有可能意在碰瓷呢?

《男人危机》中的核心创意在于现实社会中不同阶级的人物(社会底层屌丝男、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上层社会富二代)在旅行途中遭遇天灾后,不幸一同落入一个与世隔绝的荒岛,并在荒岛建立新的规则与新的社会阶级体系。

不过,现实社会中的人被迫聚集在一块小区域,脱离原有的社会秩序在某一特定地点建立新的生存模式和新的社会阶层,并以此作为现代社会生活的缩影与投射,是很多电影和小说都曾使用过的核心构架。

例如1953年上映的日本电影《安塔纳汉》, 讲述二战中33个日本人——32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比嘉和子,被困在北马里亚纳群岛中安纳塔汉岛的六年间,围绕着两把手枪和唯一的女人的占有权发生的一系列死亡事件。

据说,《安纳塔汉》是按照史实改编而成,安纳塔汉岛便是发生史实的地方。

另外,英国小说《蝇王》同样聚焦一群人被困在孤岛中的故事。

小说故事背景发生于未来第三次世界大战中的一场核战争中,一群六岁至十二岁的儿童在撤退途中因飞机失事被困在一座荒岛上,起先尚能和睦相处,后来由于恶的本性膨胀起来,便互相残杀,发生悲剧性的结果。《蝇王》小说于1954年出版,并在1963年被改编为同名英国电影。

而于2016年上映并改编自话剧的荒诞喜剧《你好,疯子!》同样是聚焦一群人被困在一个封闭空间中的故事,只是这次地点不是荒岛,而是选择了一家精神病院。片中七个人里面只有一个是真正的精神病人,院长让他们七个人自己把这个病人找出来,然后他们就能安然出院了。

归根结底,这类主题有一个最大的共性——在失序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暴露人性的善与恶。

因此,尽管该编剧认为两部作品均为“荒岛求生”,且在邀请黄渤无果的情况下疑似遭遇抄袭,但同类题材影片在国内外早已有之,很难以此为凭据咬定《一出好戏》存在抄袭。

更何况,此前有一名声称是《一出好戏》初始剧本的编剧周海丰站了出来,在微博、知乎等平台上实名认证剧本未抄袭,他表示该片剧本在2010年便开始了创作。

在8月5日的电影首映式上,出席观影的黄渤好友徐峥和梁静也曾透露过,黄渤最早跟他们说要拍这样一个寓言似的电影,就是在2010年。

而于梦瑶声称的剧本创作却是从2013年开始的,2010年的创意如何抄袭3年之后的剧本呢?因此周海丰将其形容为“无成本穿越型碰瓷”。

除此之外,编剧于梦瑶被网友扒出买水军买职业黑子刷转发量,如果这是一场有规模有组织的行为,那么背后一定有着更加复杂的利益关系网。

如何判断是碰瓷还是维权?

“事实上,当我从影院出来的时候,已经完全惊呆了,不仅是相似,而是主情节和相当大一部分细节几乎一模一样。这里附上一份我自己做的比对表,相似率在70%以上。”

8月8日,编剧王晗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西虹市首富>抄袭我2015年作品成首富,到底是梦想重要还是金钱重要?》,称电影《西虹市首富》抄袭其网剧剧本。

他在文章中表示,“《西虹市首富》抄袭我的那部作品叫《继承者》,2015年7月,我受友人口头委托为其创作一部网络剧,友人给我口述了他的创意,一个影视行业底层从业人员意外得到一笔‘亲属’的遗产横财,要求必须在有限时间内先花掉一笔小额的财富且不能增加任何个人财产,才能继承另一笔更巨额的财产。”

《西虹市首富》的故事创意源自环球影业1985年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主角为一个二流棒球运动员,当他最穷困潦倒时,舅父的3亿美元遗产从天而降,只要他在一个月内先将3000万美元花掉就可以继承,于是种种五花八门的花钱方法粉墨登场。

而《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改编自1902年乔治·巴尔·麦卡奇翁撰写的小说,该小说还曾在1906年改编成话剧在百老汇上演,116年来曾12次被翻拍成电影,其中印度就翻拍过4次。

王晗羽称, “三个故事的背景的确相似,那么'突来横财再继承更大遗产'这个前提设定就是从1905年起就有的创意了,但是我的故事跟原小说和《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毫无相似之处,我的故事主人公是最后才想到应该用钱来做有意义的事,这个梦想是拍电影,而其中大量中国式花钱方式,是我依据中国国情设定的,全部是原创。”

不过,我们能够看到的是, 1985年上映的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属“在先表达”,而电影《西虹市首富》经独家授权取得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合法改编权。

而根据好莱坞影片改编的国产电影,对原作做出本土化的修改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到目前为止,以“天降巨财”为创意的作品一直就并不鲜见,这是一种以艺术夸张的手法讽刺当代金钱价值观的“通用”手段。

早在1893年,马克·吐温撰写的中短篇小说《百万英镑》就使用过类似的故事设定:

两位富翁兄弟打赌,把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英镑钞票借给了一个穷困潦倒的办事员,并以一个月为期限,看他到时如何收场。一个月后,他不仅没有饿死或被捕,反倒成了富翁,并且赢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只不过主角的花钱方式稍有不同——赊账。

因此,王晗羽在没看过《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过这部电影,也没有看过原小说《酿酒师的百万横财》的情况下,就认定改编自前者的《西虹市首富》是抄袭其网剧作品,似乎有些操之过急。

他还提到,此前团队中曾有人对开心麻花的相关人士口述过整个故事,包括所有的细节。

因此,是否真的如他所说将故事“口述”告知对方,目前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直接证明。并且,文章中也并未指明他们此前为何要对开心麻花口头表述故事情节。

编剧王晗羽在文章最后要求,“《西虹市首富》立即公开向我道歉,并赔偿因侵占版权损害我的所有相关利益;追加署名,补偿我的署名权;建议有关部门立即采取行动,制止这种因侵权而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的违法行为,打击这种因抄袭而一夜成名的不良示范。”

今年四月,史佼峰起诉《妖猫传》抄袭了自己的作品《又遇白居易》,他声称,之前托人将电影剧本发给过陈凯歌,希望陈凯歌出任艺术指导,但陈凯歌拒绝了邀请。后来陈凯歌导演的《妖猫传》中布局、场景与《又遇白居易》的设计存在高度重合,而且都启用了白居易和杨贵妃的人设。

史佼峰称,绝对是《妖猫传》片方看过了自己的剧本,进行了二次加工和抄袭,并要求得到300万人民币的索赔。

众所周知,《妖猫传》改编自梦枕貘的小说《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该小说出版于2006年。影片编剧王蕙玲是李安导演的御用编剧,代表作品有《饮食男女》《卧虎藏龙》《色·戒》等。

而小说《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相比起史佼峰的作品来说,显然也是“在先表达”,并且《妖猫传》也取得了《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的改编权。

《妖猫传》作为知名小说改编,知名编剧操刀,又是大投资的中日合拍片项目,如果真要使用某个编剧的创意,完全可以直接将剧本买来,片方基于整个项目考虑,也必定不会允许这些完全能够避免的“瑕疵”出现,给整个项目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编剧站出来自抬身价?

随着国内版权意识的崛起,国民对抄袭侵权事件的容忍度已经越来越低。

而纵观近年影视剧圈,从匪我思存手撕流潋紫谴责《甄嬛传》抄袭,到唐家三少“抄袭证据调色盘”,再到今年《白夜追凶》编剧指纹被诉抄袭,维权大军不断壮大,“抄袭”事件层出不穷。

国家版权局曾提出:“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但是国内的抄袭目前都是“你的故事、我的人物、他的剧情”这种乱炖模式,要鉴定谈何容易。

越是维权难,越是受到国民关注,从一定程度上说,这引发了“同情弱者”的社会心理,一方有难,八方来援。

电影行业相比较影视剧圈,抄袭判定更有其独特性。仅凭情节设定相似,不足以证明是抄袭了同类作品。

原因在于,目前市面上能看到的几乎所有的电影类型和强概念电影,好莱坞都早已开发完备,换句话说就是“在先表达”。

因此,仅凭故事框架或者核心剧情、人物设定,难以判定影片究竟是抄袭国内同类作品,还是在好莱坞早前的作品中找到了灵感。因此,国内电影作品是否能被定性为“抄袭”,目前尚存有模糊地带,在法庭上,抄袭证据调色盘也仅仅只能作为参考证据使用。

在近两年越刮越大的“维权风”下,ME TOO运动愈演愈烈,在“抄袭”事件比起过去更加被国民关注、维权意识逐渐被众人重视的情况下,很多权益被侵犯的编剧、作家也都集体站了出来,形成了“维权大军”。

在此风口上,自然也会有其他打着“抄袭”幌子的人企图混进队伍里,躺着“享受”维权所带来的关注度。

上文中三部影片的“抄袭”事件还未尘埃落定,但假如被定性为“抄袭碰瓷”,那么其背后原因不言自明。

“碰瓷抄袭”事件的出现,究其根源就是,这些热门电影作品出现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可以挖掘。这些人想要“另辟蹊径”的分一杯羹,“借东风”来蹭取其中的利益,博人眼球,让自己成为热点流量。

除此之外,凭借“维权”所带来的关注度,往日名不见经传的从业者也能迅速被业内外所关注,是否真的能“维权”成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旦在影视行业有片方和潜在的投资方相信他,或者相信他具备运作项目的能力,那么很快就可以接到项目,酬劳也将水涨船高,名利双收——有钱有名有项目,还要什么自行车?

“世界上所有的故事本质没什么不同,不同的是讲故事的方式。”

因此,抄袭与借鉴的界限有时候可能不那么明显,在巨大的电影市场红利诱惑下,有人抄袭,有人碰瓷。、

被抄袭的一方维权困难,因为目前国内知识产权维护意识虽然提高了,但是维权现状依然不容乐观,维权成本高、举证困难是原因之一;假如片方被恶意碰瓷,同样也是有理说不清,如果刚好在影片上映期间被对方碰瓷,投资方的损失几乎也是无可避免的。

所以,编剧面对“抄袭”事件,拿出强有力的证据并付诸法律行动是目前最好的解决途径;而片方遭遇恶意碰瓷,及早发表声明也是有效的对策之一。

无论如何,都不要试图通过舆论施压来达成目的,更不要以为“弱者即有理”——是碰瓷还是抄袭,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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