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外地号牌电动车直接在上海使用?当心200元就没了~

不少小伙伴在老家可能买过电动自行车,来到上海工作生活后,需要用电动车但再买一辆又没有必要。那么,外地号牌的电动车在上海要上号牌么?要怎么上?关心的小伙伴看过来~

据“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近日,微粉钟女士咨询:自己有一辆以前从老家带过来的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现在需要在上海开的话,能不能直接使用?怎么样才能知道这辆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上路行驶的标准呢?另外如果要办理上海的非机动车号牌的话,应该如何办理?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第二十二条(外省市非机动车登记)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此外,从去年开始,“超标电动车”临时号牌到期后,如上路行驶将被视为违法,依法将被处以50元罚款。并且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第74条规定,“非机动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骑车人不接受处罚,或者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交警还将对其采取暂扣车辆等处罚措施。

所以办理本市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品牌、型号必须符合上牌公告目录(电动自行车的公告目录,可以到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的网站上www.shbicycle.com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自行车”回复“查询”即可进入查询目录。目前,3000多款被允许申领上海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的品牌、型号记录在内。

车辆符合公告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携带好相关证明和材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

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居民还需本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3、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第三联)》

5、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市居民代理的,还需提交本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各区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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