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园夜跑被害!7小时作案过程披露,父母天天痛哭,被告拒绝悔罪

来源:楚天都市报、成都商报、上游新闻、辽沈晚报(lswbwx)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2018年10月24日,曾轰动全国的四川乐山女子王某欣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在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的作案过程被首次披露,检方指控李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十名受害者家属及市民参与了旁听。

△被害人王某欣

女子公园散步失踪

一周后被发现遇害

2017年12月16日凌晨0时20分,王岷高心急火燎地跑到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女儿王某欣于2017年12月14日18时左右,从自己家中外出至附近的绿心路绿道散步,一直未归。

△被害人生前最后一条朋友圈

据王岷高介绍,王某欣是家中独女。因为居住的小区离嘉州绿心公园很近,王某欣也逐渐养成了散步的习惯,基本每天晚饭后就出门散步约1个小时。

不过没想到,这一次出门散步后,父母和女儿都没能再等到她回家。

通过调取沿途监控录像,王家发现王某欣在当天下午5:41离开七星海棠小区大门,10分钟后,从绿心公园大门入园,由于绿心公园多个监控镜头损坏,最后只看到王某欣在6:23从塘湾附近经过,此后再无踪迹。

事发后,王某欣家人和朋友在绿心公园四处寻人未果。直到12月22日,警方通知王岷高,王某欣已遇害,且遗体已经找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说起这近一年来的生活,王某欣的舅舅介绍说,她的父母可怜得很,现在两个孤苦老人在家里,天天就是哭。

现在,王某欣的一双儿女已交由前夫抚养,大女儿已知道妈妈遇害的事,小儿子年纪太小,家人还一直骗他,“说妈妈出国了,要很久以后才回来。”

作案过程首次披露

被检方指控三宗罪

10月24日下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健对于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抢劫罪、杀人罪、盗窃罪作出了答辩,称在事发前认识死者王欣,当天是约定好在乐山市绿心公园见面,随后才发生了杀人、盗窃的事实。

嫌犯李健向法庭表示,自己和王某欣相识于2017年1月份,12月14日当天下午是和王某欣约好在绿心公园里面见面,然后提出了借款的请求,在产生了争议之后才行凶杀害了王欣。

载有被告人李健的车辆驶离乐山中院。摄影/胡磊

对于检方、合议庭和辩护人关于平时怎么和死者王某欣联系的问题时,李健则多次表示“不予回应”。

检方、法院提醒他这是不悔罪的表现。在庭审的最后,李健也表达了对死者王某欣及其家人的歉意,“不接受除死刑之外的判决”。

遇害者王某欣的父亲王岷高对记者说,虽然委托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庭审,但没有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希望法院能够判处李健死刑,别无他求。

这场备受关注的庭审在24日下午3点在乐山中院的大法庭举行。庭审前,法院门口就聚集了大量的市民,准备进入法庭旁听。

记者了解到,李健没有家属参加当天的庭审,李健的法律援助律师表示,李健曾明确表示不希望和家人联系,李健的家人也没有联系过辩护律师进行案情沟通。

庭审前王某欣父母接受媒体采访。摄影/胡磊

李健精神状态很好,对于审判长指令都能够完整的理解和作出反应。

李健当庭表示拒绝接受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辩护律师,称“自己对于案情更加熟悉”,但合议庭在商议后拒绝了他的要求。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7年12月14日17时许,王某欣从乐山市中区大丛林巷七星海棠小区出发前往绿心环线散步,行至一碗水至桥咡洞之间,遇到被告人李健。


李健在搭讪的过程中,看到被害人王欣手腕上的金手镯,见财起意,威胁王欣交出金手镯后,让其离开,在被害人离开七八米远时,李健发现被害人掏出其iPhone 8 Plus手机,以为其有报警的征兆,便追上前去抢走被害人手机,因担心被路人发现,便胁迫被害人进入绿心环线内小路深处,之后让被害人把手机ID注销,并将锁屏密码告诉他。


欣趁李某不备将其推下小坡后跑走,李健赶紧爬上来追上被害人,将其按倒在地,而后李健要求被害人不要报警。


直到12月15日凌晨1时许,李健再次同意被害人离开,在发现王欣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时,李健再次认为被害人要去报警,立即追上去,用自己的手机击打被害人后脑致其倒地。


为防止罪行败露,李健打算将被害人挖坑掩埋。在四处寻找挖坑工具时,李健发现王欣还有生命迹象,又用石头多次击打王欣头部,致其滑落至旁边沟渠中,之后,李健使用找到的工具挖坑将被害人掩埋。在清理现场后,携带被害人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三个金耳钉逃离现场。

乐山检方认为,被告人李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

公园附近的跑步步道。摄影/胡磊

多次拒绝回答提问

请求法院给予重判

对于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李健当庭表示自己对于杀害王某欣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于事件的起因和经过不认同。

李健向法庭表示,自己和王某欣相识于2017年1月份,12月14日当天下午是和王某欣通过聊天软件约好在绿心公园里面见面,然后提出了借款的请求,在产生了争议之后才行凶杀害了王某欣。

检方对于李健的供述追问:王某欣在乐山某学校担任招生老师以外,还有什么一个什么公司?李健回应称,王某欣还有一个绿化工程公司 。检方立即指出李健当庭撒谎,王欣名下的是以除甲醛为主要业务的环保工程公司而非绿化工程公司。

检方、合议庭和李健的律师在法庭上也多次询问,王某欣和李健是通过什么聊天软件进行沟通的。李健对于这个问题即使在法官进行“应该如实回答法庭提问”的训诫后,也只有一个答案:不予回应。

检方查询了李健和其未婚妻名下的手机号码,均未发现和被害人王某欣及其亲属的通联记录。

李健解释为自己是通过另外的手机号码和王某欣联系的,检方当庭要求提供这一手机号码,李健的答案仍然是“不予回应”,并拒绝提供同王某欣联系的号码。

出庭的检察官表示,李健和王某欣在案发前不认识,李健谎称两人认识的目的根本就是为了脱罪。

王某欣遗体掩埋处已经没有任何痕迹。摄影/胡磊

王某欣的父母没有提出具体的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只委托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当天的审理。

对于王某欣年迈的父母来说,赔偿多少与否已经不重要了,家里的顶梁柱女儿已经没有了,再多的物质赔偿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只希望能够杀人偿命,还女儿一个公道。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李健表示,虽然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式、检方指控细节等不认同,但对于杀害王某欣这一事实感到万分抱歉,希望能够以命偿命,“同意检方加重量刑的要求,不接受除死刑之外的判决”。

愿逝者安息!支持严惩的怒戳大拇指!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