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官宣了:这样回国带礼物需要缴税!错过这篇小心多花冤枉钱

眼看又到了年尾巴,各种节假日就要接踵而至,很多朋友又准备剁手了,然鹅,这两天新的《电商法》出来后,让大家都懵了。

而且,除了各种以此为生的大中小代购,还有很多留学党也不能再随便给家人朋友带东西了。

在外留学的朋友都有这样的经历,每次公布自己回国的日程后总会有几个亲戚朋友要你帮忙带东西,而且大家也会在回国之前为各种亲戚朋友准备些礼物。可是现在的形势之下,带礼物有可能面临缴税。

这主要是看属不属于“经营活动”,判定是否为“经营活动”,要参考盈利数额、活动次数、时间长短。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商法》: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同样要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否则将会被处以2万~50万元不等的罚款。

也就是说,事实上,你带东西给谁都无所谓,对方给不给你钱都无所谓,重点是,有没有达到“经营活动”的基准!如果达到经营基准了,即便真的是礼物也要缴税。

接下来就要和大家说说海关现行的规定啦!这可跟我们的口袋息息相关哦,一个不小心可能对面排队补税的队伍里就有你啦!

按照现行政策,中国籍的个人旅客进境可以享受的免税额为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换算就是1000澳元……

如果入境口岸有进境免税店,免税额度还可提升至8000元,非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仍予以免税放行。

也就是说,境外购物+免税店购物,如果超过8000元人民币就要进行补税和罚款。

这么低的限额,大家可能会心想,恐怕礼物都带不齐吧,为什么免税额度只有5000块这么低?

你想想,什么LAMER啊,SK-II啊,这些贵妇品牌随便买上一套,就超5000块钱了。然鹅海关总署的蜀黍们早就回应过了,“5000元这个额度已经不低了,大家可是享受了居民政策的,非居民的条款才是真正的严格!”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是的,你没有看错,是2000!!!人民币!!!

而“非居民旅客”,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对于长期定居在澳洲的华人华侨,无论是回中国探亲还是旅游,大多数属于“非居民”旅客。因此,多适用于这条。澳籍华人们许久不回一次国,回国去见亲朋好友,只能带2000人民币以下了

还有一点要小心,法规里规定,单一品种只限自用、并且数量要合理,而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有大量重复或者未开封,仍极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经营活动”。

哪怕你只是买了2000块的东西,但如果其中包含大量重复商品,也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非自用而要求你补缴税款。比如你一个人可以用10盒同样的面膜吗?不可以…...

目前查的最严格的就是iPhone手机、奢侈品手表和包包,哪怕你只买了一个,只要入境被查到,必须缴税。

前段时间iPhone XS上市,加上香港高铁开通,所以好多宝宝想着去香港买个手机,可以省将近二千块。结果基本上每个进关的都会被税,再加上交通成本,最后到手比国内还贵!

至于撕掉牌、丢包装、藏小票这些套路更是上不得台面的小手段。海关天天过手这些东西,早就练就火眼金睛了,根本瞒不过!

讲真,如果海关真的想查你的税,没有吊牌和包装,照样能知道新旧。只要看你包包衣服的磨损度就可以了,只要是新的,哪怕你说是自己用的人家也根本不会信。

总之,千万不要把放在那里的X光机和坐在那里的海关当摆设,想出一些奇怪的办法。

那么对于出国旅游、在海外留学或是定居海外,想通过代购来转点零花钱的华人来说,这不是什么好消息,不过法律制度的出现,也是为了让本来混乱的市场,更加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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