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革,从此消防职业化

我国之所以采用这种制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省钱”。消防部队的义务兵只需要发放为数不多的津贴,军官和士官的工资也相对较少。国家只需要投入不多的经费,就可以拥有一支战斗力强劲、还不计较报酬待遇的消防队伍。据统计,我国投入消防的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到千分之一,仅相当于发达国家投入水平的十分之一。

同时,这一制度也解决了消防员的入口与出口问题,消防兵的入伍与退役均由兵役机关进行办理,消防部队只需要抓好训练、提高业务能力就好,不用为官兵的出路操心太多,没有太多的人员优抚方面的负担。时刻处于动态更新状态的消防员队伍,保证了这支队伍总体上比较年轻,能够有丰沛的体能来应对高强度的救火行动。

与地方消防员相比,消防部队官兵还是军人,他们讲忠诚、讲纪律、讲服从、讲奉献,能够坚决果断地执行各种任务,从不畏惧各种危险和挑战。1989年“8·12”黄岛油库爆炸事故、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2015年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在惨烈的事故面前,消防官兵一次次上演了“最美逆行”。据统计,消防部队先后有7个集体和4名个人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600多名官兵壮烈牺牲。

我们必须认识到,现代社会的消防工作,是一个高度危险、且专业性极强的特殊职业,比起体能方面的要求来说,他们更需要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更好应对各种特殊复杂火情,及时准确地作出处置措施。在欧美发达国家,包括我国香港地区,消防员的中坚力量都是30-40岁左右的中青年,而不是入职初期的年轻人。

面对愈发复杂的火情,经验和专业知识往往比“拼命”更重要。多年来,人们一直对消防职业化、专业化有颇多期待。而随着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消防现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至10月9日正式移交应急管理部,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我国消防制度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新体制带来的新气象

这轮改革后,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全部转为行政编制,应急管理部相应成立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两个机构进行管理,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

由于刚刚转隶,具体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等事项还未最终确定和公布。不过从已公布的信息看,消防救援局沿用局长、政委双主官制度,目前已公布4位副局长名单,分别为琼色、罗永强、张福生、魏捍东,1位副政委詹寿旺,以及政治部主任肖枭,这6人此前均在原公安部消防局任职。

改革后,消防机构的职能定位将发生重大变化,实现“消”和“防”分离。

就“消”而言,由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承担。而“防”的职责,则是在应急管理部设立火灾防治管理司,负责组织拟订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拟订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由此,长期以来消防部队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体的体制将发生根本性变化,“消”与“防”既相互配合又可相互制约,组织结构更加合理。

经过改革,消防和救援的职能也将有效切分。

从此前上海、江苏等地消防部队的实践看,消防员出警中针对灭火的比例只占30%甚至20%,大量的工作是在执行抢险救援的任务。改革后,消防单位将根据任务分工,以及各种特殊灾害,打造出若干个特勤队、攻坚组、专业队,成为应对特殊灾害救援的主力军。这也就意味着,消防员不再会被要求是“多面手”,而是“专业队”。今后,应对什么样的情况就会派遣什么样的队伍上去,每支队伍均有其专攻的方向和擅长的领域。

消防部队的组织架构也会相应发生改变。

现在消防部队实行的是部队组织架构,从省市的总队到团级的消防部队,都设立司、政、后、防四个业务部门。但原公安部消防局却参照的是公安体系的组织架构,设立17个职能处室,均为正师级,下设8个直属单位。这就导致了上下体系衔接不够顺畅。

随着消防部队的整体转隶,各级消防队伍的组织架构也将逐步脱离军队架构模式,从更有效率地执行消防救援任务出发,进行重新的设计组织。其中,围绕消防救援能力提升的业务处室将得到强化,而肩负管理、保障职能的处室将会得到精简优化。通过优化机关职能、减少管理层级,进一步提高消防单位的“实战”能力。

为了维护消防员的职业荣誉和职业精神,原先消防官兵佩戴的武警警衔,也将相应地调整为消防救援衔。

新体制下,消防人员分为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消防员三种类别。其中,管理指挥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共十一级,专业技术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两等共八级,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共八级。就消防员而言,从预备消防士到一级消防长,对应着消防员从加入工作到满24年走过的战斗历程,基本与现行警衔制度对应。这种改革方案,使得消防员的经历、资历、能力有了更加外在、直观的表现方式,有利于鼓励消防员长期工作,也有利于消防部队的平稳过渡。

有很多难题亟待解决

笔者就消防部队改革问题,采访了一些专业人士。他们认为,消防制度实行根本性变革后,有一些难题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关注和解决。

第一,消防员待遇问题。

此前,我国除消防部队外,还有政府消防队、企业消防队等机构,部分地区也开始了消防员专业化的试点,但并未取得很大的突破,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职业化的消防员的薪资水平与其工作的危险程度、劳动的付出程度不相匹配。随着消防官兵的整体转隶,此前义务兵和低中级士官的较低收入,势必要有一个大的提升,否则很难留住人才。

道理很简单,“义务兵”虽然是尽义务,但也享受着参军入伍的各种优惠待遇,在广东、上海等地入伍2年获得的奖励可达20-30万元。但转为行政编后,如果收入微薄,很难吸引年轻人加入消防机构并长期工作。要想留住人,“钱给够了”才是王道。

以我国香港地区为例,消防员入职后享受公务员待遇,薪资为1万多至4万不等,婚后可享受公务员宿舍,消防员子女读书时也可申请津贴;当消防员因公受伤时可以得到一笔丰常丰厚的奖金,以保证他和他家人以后的基本生活;消防员牺牲后,会举行规格极高的丧葬仪式,特区政府高官、消防处领导等均会参与,其家人也将获得优厚的抚恤金。

第二,消防队伍组织架构问题。

目前消防队伍还存在着机关大、层级多、力量不够精干的问题。下一步,随着职业化的推进,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消防的组织架构和指挥关系,进行一次颠覆性变革,真正推动消防单位从行政机构变成“作战”机构,形成小机关、大“部队”的格局,推动进一步壮实肌肉、增强力量。

第三,消防队伍定位问题。

从前,公安消防部队是穿武警服装的,与政府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区别明显。随着消防部队由“警”转“民”,和这些地方政府、企业的消防队之间,又形成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几支队伍之间的消防员能否自由流动?或者,我们是否可以考虑把政府、企业消防队全部编入消防队伍,实行统一的训练、管理,更好形成消防和救援的合力呢?

第四,如何更好地服务社会问题。

关于消防部队转隶,社会关注度高,很多人讨论中国消防政策会不会改变其公益属性,走向美国等国家实行的收费模式,让得到消防帮助的群众承担高额费用;以及“警”转“民”之后,是不是还会像以前那样始终保持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色,消防救援工作会不会打了折扣,类似开锁、救猫这种便民服务还会不会继续开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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