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闪送”快递sony镜头,结果客户没收到货,怎么回事?| 深夜有聊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利用“闪送”软件叫来的快递员

竟是由他人冒充?!

还能准确核对上订单验证码!!

令人防不胜防……

2018年9月26日,被害人吴某在闸北区梅园路360号经典数码器材店内,通过“闪送”平台下单要寄送一个sony牌镜头到位于浦东新区的一位客户手里。

当天14时许,一名穿黑衣、戴帽子、自称闪送快递员的男子到其店里取货。因为快递货物较为贵重,吴某在报给其订单验证码并核对无误后才安心让其快递员离去。没想到,吴某的客户迟迟未收到上述快递包裹!


类似事件还在使用“闪送”平台寄送快递的多名用户身上上演。上述被害人通过向“闪送”平台客服投诉后,“闪送”所属公司先行向被害客户赔偿,并将疑点对准了快递员,在一番排查后发现涉事快递员的接单服务账户存在异常情况,便向警方报了案。

经侦查,徐汇警方成功抓获易某某、陈某、徐某某、周某某等4人,上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该犯罪团伙合谋计划骗取上海火车站附近环龙商场中商铺寄送的快递,前期在网络上收购了多个“闪送”平台快递员账号、二手手机及数张Sim卡,后通过购得的“闪送”账号登录“闪送”APP,以闪送员的身份查看需要送货的订单详情,专门选择价值高的快递件进行接单,已骗取包括苹果牌MacBookPro型笔记本电脑、苹果牌iPhoneX型手机、sony牌单反相机镜头等物品,财物价值人民币33000余元。


在多次作案中,该团伙除了不断更换“闪送”平台快递员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以防被追查外,还分头负责收取快递、望风、转卖快递货物等。

承办检察官认为,易某某、陈某、周某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

近期,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易某某、陈某、周某某等4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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