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QQ机器人”传播淫秽视频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 陈 伟 通讯员 温振华)“QQ机器人”作为一个看似无害的小程序,可以完成自动对话、自动踢人、群内互动等指令任务,非常实用,但仍然有人从中发现了不当“商机”并非法牟利。日前,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利用“QQ机器人”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被告人裴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夏,被告人裴某从网上购买了机器人QQ程序,该程序可根据输入的指令发送视频链接,裴某将此程序用于其创建的一个QQ群以及管理的另外两个QQ群,三个QQ群内共400余名群成员,群成员向该机器人QQ程序发布指令获取免费电影链接,裴某通过该机器人吸引群成员关注其建立的微信公众号并领取淘宝、天猫优惠券消费后,其获得商家佣金。

2018年1月,裴某购买的机器人QQ程序升级后,三个QQ群内的机器人QQ在接到群成员的指令后,所发链接均为淫秽视频链接,且每个链接点击打开后,可观看一百部到两万部不等的淫秽视频,裴某发现后任由该机器人QQ程序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经侦查人员远程勘验取证,共从三个QQ群内提取、下载疑似淫秽视频349个,经忻州市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组审查鉴定,共计347个淫秽视频。

山西省五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裴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考虑到裴某年龄尚小,对其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有限,且为初犯,并能在当庭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判后,被告人裴某以其未牟利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系初犯、年龄小等,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量刑为由提出上诉。忻州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裴某所提其未牟利,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之上诉理由,经查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其购买“QQ机器人”的目的是为了吸引群成员关注微信公众号领取淘宝、天猫优惠券,后通过消费获得商家返利而获利,有牟利目的且也赚到200元,该供述真实可信,应予采信,故对其所提该上诉理由不予采纳,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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