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是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公司承接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粤水利”)的垦造水田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了“2019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下陂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三十六批)”和“2019年度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仙新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三十四批)”的中标情况。详见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下陂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三十六批)中标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仙新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三十四批)中标的公告》。

2019年度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第三十四批、第三十六批)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与兴粤水利签订《2019年度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仙新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三十四批)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34)、《2019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下陂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三十六批)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36),合同金额分别暂定为821.45万元和4,486.6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分别为747.89万元和4,077.68万元。上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合计合同价暂定为5,308.0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825.57万元。

(一)交易对手方: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EPC总承包合同。

(三)合同标的:2019年度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仙新村垦造水田项目、2019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下陂村垦造水田项目。

(四)合同工期:

1.2019年度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仙新村垦造水田项目

2019年12月中旬完成合同段验收,2020年1月中旬完成初步验收,以项目验收确认通过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2019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下陂村垦造水田项目

2019年12月下旬完成合同段验收,2020年1月下旬完成初步验收,以项目验收确认通过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发包人名称: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涌泉。

3.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土地整理、复垦,灌溉服务,其他农业服务等。

5.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2108房。

(二)兴粤水利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2018年,公司承接了兴粤水利的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2017年度河源、阳江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批),2017年度韶关、汕头等四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批),2017年度河源市紫金县好义镇鹿塘(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四批),2018年度阳江市阳东区、江城区、高新区、阳春市垦造水田EPC总承包(第二批),2018年度肇庆市高要区、四会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批)等项目,合计金额为324,138.47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的17.72%。

(四)兴粤水利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

(二)合同主要内容:

1.《2019年度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仙新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三十四批)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34)

(1)合同金额:暂定为821.4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747.89万元。

(2)合同工期:2019年12月中旬完成合同段验收,2020年1月中旬完成初步验收,以项目验收确认通过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2019 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下陂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三十六批)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36)

(1)合同金额:暂定为4,486.6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077.68万元。

(2)合同工期:2019年12月下旬完成合同段验收,2020年1月下旬完成初步验收,以项目验收确认通过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三)上述合同结算方式均为: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四)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兴粤水利)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五)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上述合同总金额为5,308.06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的0.64%,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1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同是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承接上述工程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4月1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该预计额度内。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1.《2019 年度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仙新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三十四批)合同》;

2.《2019 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下陂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三十六批)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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