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一小区地下车库成了广场舞新据点,您怎么看?

眼看着就要冬至了,海拉尔的温度是一天比一天低,用朱广权的段子来形容,简直再贴切不过了。


过去出门露腰露腿,现在只露眼睛就冻得后悔......然而寒冷并不能阻止阿姨们对广场舞的热爱



近日海拉尔一小区的阿姨们独具慧眼地将跳广场舞地点从地上挪到了地下车库......


市民刘女士表示

一到晚饭过后,小区的地下车库就会被跳广场舞的阿姨、遛狗的居民还有四处玩耍的孩子们占领,一到了晚间活动高峰期,几乎是声浪嗨翻天!上网一搜,各地也都出现过“地库蹦迪”的现象!


通过跳广场舞、遛狗散步来强身健体固然没错,但如果地点换成地下车库不仅会给停车的业主带来不便甚至稍不注意还会与地库来往车辆发生危险,安全问题着实令人担忧。

由于小区地下车库不属于法定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车辆在小区地下车库发生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拨打110报警,由当地派出所协调处理,如果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协调处理。不过,由于部分小区地下车库的标志、标线,并不像地面道路那么完善,一旦出现事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国家体育总局还在2017年发布的《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中规定: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在地下车库活动不仅存在人身安全隐患,还有可能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地下车库进出的车辆多,有大量排放的尾气,而且空间有限,通风条件差,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居民在这样的环境中锻炼,反倒对身体健康不利,得不偿失。


呼小检还是那句话:爱好跳舞、强身健体是好事,但要遵守规定,莫扰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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