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看,免得春节浪费钱买鞭炮了!白沙这些地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


▲ 白沙黎族自治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为确保我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优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公务员小区→城北公安分局→浪崖村→原牙叉农场十六队→县公安局→临高村→县文体中心→原县第三中学→原白沙农场三队→原白沙农场二十二队→海南天然茶叶有限公司→原白沙农场场部→茶园小镇→原白沙农场三队→牙利村→县第二幼儿园→牙叉镇政府→消防中队→新兴村→创新村→原白沙农场一队→碧绿小区→方亮村→海望加油站范围内(详见附图: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

二、禁止燃放场所

(一)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

(二)商品交易场所、酒店、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三)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各类广场;

(四)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煤气站及粮、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场所及其周边;

(五)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电力、通讯线路及其周边;

(六)文物保护单位、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及烈士纪念场所;

(七)工厂、矿山、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禁止燃放品种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四、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事项

在燃放区域内,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五、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与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1月7日起执行。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898-27723011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 7日


来源: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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