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基本情况

2020年2月15日0—24时,全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出院病例2例。新增确诊病例为项城市1例。

截至2月15日24时,全市累计收到新冠肺炎报告确诊病例71例,累计出院病例27例,无死亡病例,当日在院疑似病例34例。确诊病例中:商水县3例、项城市8例(其中1例已转入郑大一附院)、太康县11例、西华县11例、郸城县6例、沈丘县10例、鹿邑县7例、淮阳区9例(其中2例转入省人民医院)、川汇区3例、经开区1例(已转入郑大一附院)、示范区2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16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56人,尚有27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基本情况如下:

位某某,女,58岁,家住项城市李寨镇。1月27日至31日期间,与其丈夫、张某某(有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等在家中聚餐。2月4日出现发热症状,口服药物治疗,14日由其丈夫开车送到李寨卫生院就诊,后转诊至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核酸检测阳性。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18人,现隔离观察中。

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正处于可能携带病毒的武汉返乡人员新冠肺炎发病高峰,同时也是疾病感染高风险时期,我市已出现家庭成员互相感染的病例,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广大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共同遏制新冠肺炎在我市传播。

1.勤洗手,保持手卫生。在咳嗽打喷嚏,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接触动物或者处理动物粪便后,使用肥皂和自来水洗手,或使用含有酒精成分的免洗手液。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掩住口鼻,包好扔进垃圾桶;如果没有纸巾,请弯曲手肘掩盖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3.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到封闭、空气流动性差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乘坐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口罩。

4.做好通风和清洁。房间应每日开窗通风,上下午各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可选择阳光充足的时段进行,保持房间内空气清新。房间应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去除污垢灰尘,如需消毒,应尽量选择简便有效的物理方法。

5.对有武汉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的人员尽快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减少外出活动,尤其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6.居家隔离观察者应独立或相对独立居住,在没有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不要与共同居住人员直接接触,限制活动区域,避免共用居家用品,做好家庭消毒和通风,护理人员佩戴医用口罩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