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青年之死——小香猪的北京合租往事

︱上图为望京西园四区

兔子和金角回国,时隔六年几个老朋友又聚在一起扯淡。开始都是聊近况,但没多久就又绕回了望京西园四区。

开始讲这个故事前,我得先感慨一下:我曾经以为每个合租生活都是无比神奇,迷幻,文艺到爆炸,后来才发现可能自己碰见了一生才有一次的青春。

这个故事非常长,但绝对足够精彩。




01—兔子


兔子是柳州人,因为稍长我们两岁,就被叫做“兔姐”,她因为最早租了房子,也就成了我们的宿舍长。

平心而论,虽然她是一个典型的小男孩身材,但长的真是好看。欧式的额头配上高鼻子大眼睛,一个壮族姑娘经常被人当成是混血美女。

故事就从她讲起。

2011年的夏天,我和当时的女朋友痒痒双双毕业,急于找一个住处感受下初生的自由和感情。结果和每个第一次找房子的年轻人一样,都是两眼一抹黑,各种房子各种看,各种犹豫各种拖沓。直到她临近搬出宿舍,终于一拍桌子:就tm在网上找了。

第一个找到的就是兔子的帖子。当时她也毕业没多久,在798找到了一个纹身工作室的工作,在工作地附近自己租下了一套三居室。

说是租,其实根本还没给房东一分钱,只是定了下来,也就因此没法带我俩看房,结果我前女友单凭一面之缘就觉得“就租她的房子”了。

据说是因为兔子非常笃定的和我前女友说“我这里有一个房间属于你。”

但后来我前女友和我说,是因为看起来对方这么小而纯真,估计不会骗自己。但是我猜还有第三个答案,就是房子只要八百块还有一个巨大的客厅。

当然我的前女友也有自己的私心,那就是我。开始她还不敢和兔子说我的存在,交了钱终于说“我还有个男朋友,能不能一起带来?”

兔子表示又不是睡在我的屋子里当然你随便啦。

于是我俩就搬了进去。到目前为止,虽然看起来几个年轻人颇为莽撞,但一切还在正常范围内。

很快事情就变得魔幻了起来。


02—倩儿姐和牛牛


一个超大的三居室当然不能只住两户人,于是兔子就继续招租,前前后后似乎也聊了几个,但是正经来看房的只有倩儿姐和牛牛。

他俩是那种最正常不过的直人顺性别情侣。俩人都爱玩,在夜店认识。

据说第一次见面牛牛就拉了倩儿姐小手。

倩儿姐颇有几分姿色,但是和兔姐不同,兔子是哥特风,倩儿姐是韩版夜店风。

牛牛则是一副理工男的死样子。

他们很快决定住在主卧。

开始的一段日子大家相处的和正常文艺青年合租一样,大家一起买菜做饭,处理卫生,偶尔看看文艺电影。暂时没有工作的我和兔子在客厅的大桌子上一人一个电脑,她放暗潮我放金属,最终变成俩人一起听金属,结果金属乐也成为了她的一生挚爱,甚至对象都只在金属党里找,导致现在豆瓣鹅看到身为万粉网红的她就联系到金属乐……

但事情很快就不一般了起来。倩儿姐开始是有工作的,但很快辞职,专职在家看电影。虽然如此,牛牛和倩儿姐的生活质量相对我们来说依旧好得多,各种最新的东西都会出现在倩儿姐手中,无论是手机,数码相机还是当年流行的雪纳瑞狗。

但突然有一天,大概就在那只可怜的雪纳瑞死于拉肚子后的几周,好几个邮递员上门,倩儿姐指挥着他们大包小包的装自己的东西,对我们只是说回一趟老家。牛牛也热情,忙前忙后的张罗,我们都以为这只是一次短暂的探亲。

接下来的事是我听兔子说的。

据说牛牛在倩儿姐走之前还非常正常,但她前脚出门,牛牛就扑在兔子脚下抱着她的大腿嚎啕大哭,边哭边说“她走了,她走了!”

兔子被吓得一脸懵逼,拍他肩膀也不是,摸他头也不是“走了就走了呗,又不是不回来了。”

“你不懂,你不懂!她不会回来了。”牛牛哭的几乎晕厥。

后来我们才知道,倩儿姐花了牛牛很多钱,先是他的存款,后是他借来的钱,最后刷爆了他的信用卡,然后潇洒而去。

平心而论倩儿姐还是很好相处的一个人,在外卖不普及的当时,还给我做了顿非常牛逼的油泼面。

但她确实深深的伤害了牛牛,虽然除了那一天以外,牛牛后来表现的很坚强,不过有一次我没敲门就进去找他,看见他抱着倩儿姐留下的睡衣默默流泪。


03—文博


显然牛牛的痛苦不愿意让更多人发现。但他总要有自己的发泄渠道。有一天牛牛喝的烂醉如泥,被他一个朋友连抗带抱的搞了回来。

他的朋友就是文博。文博这小子长的真心帅,高瘦白不说,还有非常磁性的声音,更是我见过少有hold的住毛寸的男人——当然,比他留长发的时候更适合一些。

其实倩儿姐还在的时候我就见过文博,有一天倩儿姐神秘兮兮的和我说,待会一个朋友要来“他特别像gay,但真不是。”

文博把牛牛抗回来了以后,什么行李都没带,就这么莫名其妙的住了下来。

没有租房合同,没有打招呼,就tm这么住进来了。

和牛牛睡一张床。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买衣服,经常拉着我们去逛商场,试穿完了还要我们点评,一旦我们开玩笑的说像gay,他就一定不会买了。

但依旧花光了工资以后还刷爆了工作后才办的信用卡。

没错,他在我们家附近找了工作……

很久后我们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爱买衣服,因为他搬来的时候真的就是什-么-都-没-带。至于背后有什么故事我们就不知道了。

有一次他看上一件蓝色衬衣,稍稍有些透,兔子开玩笑说像gay,结果他执意不买,虽然我们劝他说真的非常好看,但是他依旧第二天一大早偷偷跑回商场退了。

可见他对gay这个词儿还是有些敏感。

但恐同既深柜,某一天他神秘兮兮的给兔子看一条信息,让她帮忙翻译,兔子看了看说“这上面写我觉得你很聪明,也很帅。”

文博洋洋得意,并且邀请兔子陪他去夜店,兔子拉上金角(马上还有她的故事)就和文博去了,开始只是觉得人多热闹,后来立刻发现不对了,这家叫阿尔法的夜店怎么大部分都是男人?而且个个戴着尼玛闪光头箍?

显然这是一家gay吧。可能文博开始并不知道什么是gay,了解了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专攻肌肉男,怎么帅怎么来,人也显得滋润了许多。

估计这是我见过最离奇敏感的死gay佬。


04—夏奈


但一发不可收拾的不止文博一人,还有夏奈老师。

不过说他之前不得不先说金角。

金角是兔子的柳州发小,在某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她给兔子发了一条短信“我想去北京,可是我没钱租房子耶,怎么办?”

于是她就搬进了我们家。伴随她而来的是一个帆布折叠衣柜,我对她的全部印象都从这个衣柜而起,据说她每谈一次恋爱就从前男友那里顺点东西,从平底锅到书,最后都装到这个衣柜里。

这家伙很是神出鬼没,总是出现一段时间消失一段时间,后来聊起这个事情的时候,兔子简直笑到岔气“那是因为她每次谈了恋爱就搬走和男朋友住,分手了又搬回来。”

可见那个衣柜是机器猫的口袋,有无限容量。

我对她印象最深刻的也就是某次她sk语音和男友分手,她的老外男友一遍遍的说“im so sorry”,她在这边一遍遍的哭。

夏奈老师的出现也是因为金角的习性所致。金角在一任男朋友那里住的时候,就已经是八万粉(当时两万多)网红夏奈的小迷妹了。

某天夏奈老师发了一条广播“想去北京,谁家可以借住?”金角半开玩笑的说来我家吧。结果不到三分钟就听到了豆油“叮”的一下。

但夏奈到北京没几天,金角就又和男友分手了,于是只能带着夏奈一起来了我们家……

没错,现在只能用“我们”了。因为这个三居室的常驻人口已经多达7人。

这时距离夏奈认识金角可能还不超过一周。金角后来颇有几分感慨的说“我真的当时以为他是女生。”

不过男生女生无所谓,大家毕竟都是好姐妹。

开始夏奈并不想暴露自己的性取向,生怕大家不认同,嗯,他实在是太小看我们了。

金角进门的时间带一个人我们都没说什么,基佬算啥?况且还有一个文博……当然,这里时间线上距离文博出柜还有一段日子。

直到有一天他和兔子去买菜,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了感情,于是隐晦的表达了一下“自己不喜欢女孩子”,结果兔子说很好啊没什么啊。

然后他就越来越gay了,具体行为包括不限于试穿我前女友的高跟鞋和抹兔子的口红……


05—我们


接下来是一段儿疯狂的日子,释放了真我又集结成群的我们一起去798拍照,去三里屯蹦迪,寻找北京最辣的螺狮粉(我一口没敢吃),让身为资深化妆师的兔子给每个男生化妆,给每个人纹身。

然后大家的朋友都凑在了一起,我的金属党朋友,兔子的纹身圈和摄影基友(后来才知道是豆瓣著名网红小狮)以及他的朝鲜族杀马特男友,文博和牛牛的夜店之王。一群莫名其妙的傻逼聊着整个社会最新潮和边缘的东西,每个人都非常自然。

以至于发展到十几个人看完文艺电影或者参加完音乐节睡在巨大客厅的大地铺上,也没有人觉得有丝毫不对。

再后来痒痒和我在北京来lgbt中心的朋友也做客过,并且逐渐大家发现我的跨性别端倪以后,兔子终于点评:咱们这边真是什么人都有了。

在豆瓣看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找不到房东的房子,来来回回住了无数人发生了无数事情,我都觉得这是不是盗用了我们的故事。只不过真实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撕逼和矛盾冲突,但也不会有不交房租的好事儿。

那之后很多年我都觉得合租就该如此,完全无法感同身受别人枯燥乏味的矛盾重重的合租生活,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可能撞上特例的时候是大家之后都多多少少成了互联网上的大小红人,于是感觉:这些人可能确实不大一样。

但当时的我显然没有意识到这点,房子到期之后我们各奔东西,在经历多次失败恋爱以后兔子和金角终于找到了暂时稳定的伴侣,可能以后就会定居海外,文博和牛牛则彻底失踪,夏奈则成了我们之中成就最高的一个(比如在土耳其约肌肉男)。

因为性格和三观问题以及我的幼稚,前女友和我分手并且和我的朋友移民布里斯班(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但无论如何,每个人都把这段经历当成人生最重要的经历之一并且难以忘怀。大家单纯因为穷而聚集到一起,但却莫名其妙的过出了《猜火车》和《戏梦巴黎》的生活,简直是难以想象。

之前看过纪录片《流浪北京》,一群艺术家互为知己,最终散落天涯,开始也是因为穷困潦倒和艺术理想而惺惺相惜。但也似乎并不是因为穷而激发了我们的活力,而是北京和豆瓣本身就汇集了最“不靠谱”的人。

也正因为如此,之后很多年我再问起住过所有一线城市的兔子,她还是说北京最好。

“因为人好玩。”

虽然我现在说起望京帮,可能会说感激正是因为要和当时的女友结婚而买了房子结果现在涨的一塌糊涂。但心底似乎觉得这一切正是让我觉得人生有无限可能和乐趣,从而坚信生活并不枯燥。

在这里我接触了几乎所有有意思的事情,塑造了我现在起码一半的品味和兴趣,仅仅只用了一年。

开始我小心翼翼隐藏着自己的low货想法:这段经历太精彩了。结果后来得知几乎每个人都这么想,于是乎我绝对把这些都记录下来,兴许以后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望京帮。

毕竟后来我站在lgbt中心和拉拉中心的主讲台和搜狐文化的圆桌节目上毫不心虚,侃侃而谈,也是在想,老子什么没见过,还虚你们这些?

赞美北京,赞美网络。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