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必修课--伟大的披头士乐队


上篇文章,阿珍带大家了解了早期摇滚乐的产生的历史背景,也给大家介绍了摇滚乐的两位先驱,以及早起的三种摇滚乐形式。


也就是在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期间的摇滚乐,这个时期的摇滚乐,把原来的流行音乐和流行音乐产业闹得天翻地覆。


一些著名的波普歌手的声音被猫王、小理查德和刘易斯等人的摇滚歌声所替代,五大唱片公司统治的唱片工业遭到了几百家小唱片公司的侵袭。


一个面向成年白人的市场变成了面向青少年的市场,这些青少年对黑人文化越来越感兴趣。


但是,这场革命在1964年当它即将进入第二个十年的时候,却失去了当初的锋芒。


主流摇滚也被温和摇滚、波普、冲浪音乐等冲击,一时间,围绕60年代的摇滚乐将如何发展引来众说纷纭。而这个时候的美国社会也正处于混乱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属于美国人的摇滚乐却让英国人闯了进来。在这里有一个绕不过的乐队,那就是披头士乐队。


披头士乐队的来源


记得阿珍以前还不了解摇滚乐的时候,一度以为“甲壳虫乐队和“披头士乐队”是两乐队。


要是这样理解的话,披头士乐队来的也太难了。一起看看他们的发展历程吧。


1957年3月,16岁的 Lennon(约翰·列侬)和几个朋友一起成立了一个噪音爵士乐队。他们首先称自己为 「 The Blackjacks 」(黑杰克)

结果新名字的兴奋劲还没过,就发现当地另一个乐队已用了此名。

这几个年轻人便改称自己的乐队为「 The Quarrymen 」(采石工人)。没过多久的一次教堂演出结束后,列侬在后台遇见了15岁的保罗·麦卡特尼。不久后,麦卡特尼作为节奏吉他手加入乐队。1958年2月6日,麦卡特尼邀请同校朋友乔治·哈里森来看乐队的表演。列侬顺便面试了这位14岁的哈里森,也对其演奏能力印象深刻,但由于年龄太小的缘故,哈里森还是没能加入乐队。一个月后,在哈里森的坚持和执着下,他被招入乐队,成为主音吉他手。


到1959年1月,列侬中学里的那些成员都离开了乐队,只剩下他们三人,列侬也开始了在利物浦艺术学院的学业。这三位吉他手,至少有三次以 「 Johnny and the Moondogs 」(约翰尼和月亮狗)之名宣传乐队,并在找得到临时鼓手时演奏摇滚乐。


列侬在艺术学院的朋友 Stuart Sutcliffe(斯图尔特·萨克利夫),用卖画的钱买了一把贝斯,于1960年1月加入乐队。也正是他建议把乐队的名字换成「 Beatals 」,致敬巴迪·霍利和蟋蟀乐队。同年5月,乐队名称改为「 the Silver Beetles 」(银色甲壳虫),作为利物浦流行歌手约翰尼·吉安特的伴奏团到苏格兰进行了短暂巡演。同年6月,他们把名称改为「 the Silver Beatles 」(银色披头士),并在8月中旬改为「 the Beatles 」(披头士),就这样一个伟大的乐队正式诞生了。也太不容易了!


披头士乐队繁华史


1962年发行首支单曲《Love Me Do》。由此开始,披头士的天下来临:1963年,他们的首张专辑《Please Please Me》,发行后便引起极大轰动,不仅登上了英国流行音乐专辑榜的冠军,还破纪录地保持了长达30周的榜首,直到被他们自己的第二张专辑打破。


这把火也一直烧到了美国和全球范围,乐队第一次在美国电视上现场演出时,大约有超过两千三百万家庭中的七千三百万观众收看了该节目,是当时美国人口的百分之三十四。他们的流行引发了美国人对英国音乐前所未有的兴趣,「 英国入侵 」成为当时热点之一。


“甲壳虫”于1964年发行了进军美国市场的专辑《Meet the Beatles》,结束了“猫王”时代,掀起了被美国称为“英国入侵”的音乐文化入侵浪潮。数支英国摇滚乐队纷纷效仿,以布鲁斯、摇滚乐、流行乐作为武器,几乎垄断了美国的摇滚市场,其中包括著名的滚石乐队。


披头士乐队的伟大之处



从专业的角度分析道,“在‘甲壳虫’乐队之前,摇滚乐的结构很规范,是很传统的Rock and Roll。‘甲壳虫’乐队成立之后,他们勇于创新,不满足于既定的摇滚结构,把传统的A+B结构,改为A+A结构,或者A+A+B+A等结构。在音乐的节奏方面,‘甲壳虫’乐队的音乐也打破了传统的固定节拍,一首歌曲里经常混合着四三拍、四四拍,或者四六拍。


--来自谷勇


他们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们一直在创新,风格一直在演变,其中有主流摇滚、交响摇滚、民谣摇滚、先锋摇滚、迷幻摇滚等等。即使一张专辑取得了巨大成功,他们下一张专辑仍然要重新尝试不同风格。”‘甲壳虫’乐队的音乐则运用了各种不同元素,吸收了其他艺术种类的风格特点。



经过‘甲壳虫’这样一个伟大的乐队之后,摇滚乐一下就从青涩发展到了成熟的阶段,在 The Beatles乐队的影响下,美国正趋消散的摇滚乐开始重获生机,由此掀起了摇滚乐历史上的一次新的高潮。


披头士乐手用的乐器



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的贝斯手,保罗·麦卡特尼爵士辉煌的音乐成就令他手中的那把“Höfner 500/1”贝斯同样拥有了难以磨灭的知名度。


回忆起购买这把贝斯的经历,原因却有些哭笑不得:保罗说,自己走进店里,立马就看到了这把异常便宜的贝斯。那时候一把Fender的贝斯要100磅,可他最多只能掏出30磅左右。况且拿着这把小提琴形状的贝斯在演奏时,不会让别人觉得他这个左撇子用右手缺角琴时看起来那么别扭与奇怪。


基于这些原因(主要还是没钱),他在61年购买了这把Höfner 500/1贝斯,之后他又得到了这款琴的63年版本,在这之后的许多个披头士重要演出场合,Paul都使用这把贝斯进行表演,他也令这个并不算出名的乐器品牌就此拥有了和披头士一般的世界性声誉。


与保罗一样,乔治·哈里森也是摇滚乐史上最为知名的几个吉他手之一。从小便在作业本上涂鸦各种吉他形状的他便对这件乐器拥有着极大的兴趣与热情。


乔治曾告诉记者:“我相信我对我吉他的爱胜于其他人对他们乐器的爱,对约翰和保罗来说,写歌很重要,吉他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他们写歌,而我摆弄吉他就能很开心地过一晚。我沉迷于尝试各异吉他的新奇声响。我不确定这是否意味着我懂音乐。做个吉他发烧友我就心满意足了”。


在披头士乐队获得了世界范围内的巨大成功后,乔治也拥有了越来越多的吉他。其中的许多都具有无与伦比的传奇色彩。 而在乔治所有使用过的吉他里,有一把昵称叫“Lucy”的琴则是乔治的心头至爱。这是一把红色的Gibson Les Paul吉他

而后在披头士《Revolution》、《Let It Be 》的宣传片中都能看到这把琴的身影。《The End》中那段吉他SOLO中亦能清晰的听到“Lucy”的声音。

1973年这把乔治十分喜爱的琴在他美国比弗利山庄的家中被盗,所幸辗转将其找回,并在独唱生涯中一直使用,直至2001年乔治逝世。


约翰·列侬是流行音乐史上难得一见的旷世奇才,同乔治·哈里森一样,约翰也拥有数量众多的各式吉他。


不同于麦卡特尼钟情于一个品牌的乐器,约翰·列侬使用过许多品牌的经典吉他:Epiphone、 Gibson 和Rickenbacker。


而其中型号为Rickenbacker 325的一把吉他却最为人所知:1960年披头士在汉堡时,列侬购买了一把Rickenbacker 325 Capri吉他,他将琴做了一些改动,并涂饰成黑色。这把琴伴随列侬度过披头士的早期岁月,之后单飞生涯长居纽约的列侬又将这把琴涂回原色。


而那位大家在弹琴时撑伞的鼓手,用的则是“Ludwig”架子鼓,


在Ringo在全美观众面前使用了这套鼓后,似乎全世界的鼓手都开始梦寐以求能得到和他一样的乐器:不但Ludwig公司发了大财,很多鼓公司都从中获益匪浅。

再给大家带来两个小段子。结束今天这段披头士传奇乐队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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