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碰瓷让狗咬自己,还需要赔偿吗?来看民法典新规

引言故事

西门是一个社会游散人员,平日里靠碰瓷汽车讹诈驾驶员点钱,然后喝酒抽烟度日。最近看头条新闻听说有几个碰瓷人员被新手司机直接轧死的新闻,感觉这个职业越来越危险化了。又看到新闻,小区养狗吼叫声太大把邻居吓得摔了一跤,赔了1000元,于是脑袋一拍,这是条生财之道。

在网上学习如何让狗生气等知识后,他又听说越是大型犬越是温柔,于是瞄准小区一只大型犬做让它生气的小动作,和发出奇怪的声音挑逗大型犬,不料他有眼不识狗,这狗是当地城市禁止饲养的烈性恶犬,它直接挣脱柔弱小女主人的缰绳,朝西门冲过去,朝西门大腿咬去,死死不松口,后来经过小区保安等其他人员帮助,西门才脱身,但是造成大腿肌肉大面积撕咬伤。


问题

对于西门这种故意招惹宠物狗而被咬的行为,主人要赔偿吗?


法理分析

西门被宠物犬咬了,主人是否需要赔偿,这在法律的范畴里属于动物饲养侵权的问题,本故事情节,可以适用《民法典》的第1245条、1246条、1247条。

笔者#金宝每日说法#通过对这三个法条进行解读,用通俗的语言总结是:

1.一般情况下,宠物造成他人受伤时主人是需要赔偿的;但是如果受伤的人是故意碰瓷的、或者自己有重大过失而受伤的,主人是不需要赔偿的。

2..如果宠物主人没有尽到安全保护的责任义务,比如没有牵狗绳造成他人受伤,主人是需要赔偿的,但是受伤的人是故意碰瓷而受伤的,主人是不需要赔偿。这个民法典相比较原来的侵权法删除了重大过失,也就是说,假如你出门遛狗没牵绳子,就算一个邻居有过失逗你的狗,他只要不是故意要碰瓷,你仍要赔偿。

3.如果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造成他人受伤的,就算他人是故意碰瓷、就算他人有重大过失,主人仍然要赔偿的。

民法典三个非常详细而缜密的法条,几乎把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动物造成人类损害的法律责任分配的明明白白的,不得不佩服立法人的头脑。


总结

综上所述,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1246条、1247条,结合本故事的情节,西门是故意碰瓷被狗咬而要钱,一般情况下,主人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对方主人恰巧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恶犬,所以主人仍然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西门的相关费用。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还规定了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这也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饲养动物不尊重公德,影响市容市貌,造成卫生脏乱,妨碍他人私人生活的现象,所以做出了一个宣示性的规定,各位如果劝导这种不良分子时,可以引用民法典的1251条的这个宣誓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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