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拟定旧村改造新规: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炜伦(除署名外)

5月26日,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花都区旧村庄改造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的通告。其中,花都区在全市率先初步拟定了律师群体参与旧改的相关规定(第五条:聘请城市更新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

征求意见稿 花都区住建局管网截图

旧村改造涉及方面众多,包括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同时也会涉及到大量且复杂的法律问题,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确认、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操作、违法建筑物的处理、建筑物拆迁补偿、集体土地建房买卖纠纷、村集体企业改制等各个方面。这些问题关乎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慎重处理。

律师在担任村集体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可以协助村民与投资者谈判协商,签署合作开发协议,对城中村改造的整体方案及村民利益的可持续发展等提出法律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维护村集体和广大村民的合法利益。

《意见》提到,城市更新工作专业性较高、政策性较强,为全方位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利益,全流程防范旧村庄改造的法律风险,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聘请城市更新专项法律顾问。

同时,为避免律师出现额外利益关系。《意见》指出,专项法律顾问就同一个旧村庄改造项目不得同时为村集体、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关联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专项法律顾问可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聘请:

(一)旧村庄改造的前期,即旧村庄改造项目自启动改造至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期间。在此期间介入的法律顾问,需要协助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写招商文件、编写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提供旧村庄改造工作法律意见等。

(二)旧村庄改造实施阶段,即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至旧村庄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工作全部完成前。在此期间介入的法律顾问,需要协助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企业成立项目合作公司,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旧村庄改造相关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等。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到将旧村庄改造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而且还鼓励区属国企参与与旧村庄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意见》全文可查询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邓伟东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