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瓜网:“哈尔滨啤酒”未涉嫌违法,案例被写入最高法|商标知识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公布了2020年《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道》,北瓜网小编发现,在年度总结的知识产权案例中,有关于“哈尔滨啤酒商标复审纠纷案”的判决书已经宣判。

据了解,在哈尔滨啤酒商标申请诉讼案件中,由于诉争商标“哈尔滨啤酒”中含有“哈尔滨”地名,在二审行政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但是在复审中,法院认为“哈尔滨啤酒”商标中尽管含有“哈尔滨”地名,但是并不与这一地名的行政划分之间存在混淆,二者之间有明确的区分,诉争商标只是对产品起到限定作用,用来区分产品的来源,因此,诉争商标的一审判决有误。

图片来源于网络

北瓜网通过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得出,2020年全年,最高人民法院共收录相关案件5390件,在《年度报道》中的经典案例中,归纳出包含哈尔滨啤酒在内的众多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

有关于哈尔滨啤酒商标的审理案件是从2017年开始的,在一审失败后,哈尔滨啤酒公司向商标委员会提供了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的资料、公司荣誉证书、商标档案信息等主要证据,经过法院和商标委员会的多次查证之后,认为一审的审理中,法院存在误判的行为,“哈尔滨啤酒”与“贵州茅台”、“南京烟”等一样,只是对产品的生产地进行说明。另外,哈尔滨啤酒如今在市场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消费者看到哈尔滨啤酒只会联想到其产地是哈尔滨。

由此,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遇到以“地名+其他要素”的商标名称时,不能以商标名称含有“行政区划地名”为由予以驳回,此时需要判断诉争商标与行政区划地名之间是否存在区别,是否存在混淆的情况,如果不存在,则予以通过,反之予以驳回。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