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不用怕,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双重保障

失业是每个职场人都害怕发生的事情,现在的年轻人,因为超前消费,大多都是月光族,每个月入不敷出,一旦离职,连饭都吃不上。其实,失业没那么可怕,深圳离职人员不但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二者只可选其一),进行了失业登记后,政府还会推荐工作或进行岗位培训。

一、如果是非本人意愿离职,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请条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非个人主动提出离职,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也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另外在办理停缴社保时,一定要记得要求公司勾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哦。

发放标准:

目前,深圳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具体金额如下图:

发放时间及方式:失业期间,每月15号之前,支付到申请人提供的卡号上。

发放期限:缴费期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超过4年的,每满半年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参考下图。

二、如果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则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申请条件:

1、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2、在深圳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发放方式: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发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每月25号前发放到账。

发放期限:最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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