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新政后,你到底是顺几?社保户口如何累积?最全解答来了


昨天下班前,成都住建再次出台新政“补丁”:


加强赠与管理、同时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


这里,可以查看新政全文。


新政一出,网友们直接炸了锅,我们的后台留言区也成了“重灾区”。


先说一句抱歉哈,几百条问题数量太多了,加上重复性比较高,我们可能没有办法一一回复了


不过别担心,今天这篇文章直接给你们讲明白!



秒懂的小编辑们彻夜研读政策,也正好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整合。


从中挑选了具有代表性,且关注度非常高的一些问题,下文就来做针对性解读。


相信我,看完本文如果你的问题还没得到解决,我接受惩罚




购房资格复核顺位


昨天的新政中,大家最关注的还是“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的变化情况。


第一部分,我们就先解决大家对“顺位变化”的各种疑问。


所有的问题被归纳为5个类别,一个一个看,肯定有一个正好你是想问的!


第一类问题:

先看清是否符合两个大前提


了解政策之前,大家先把政策原文读懂嘛!


昨天,我们就收到了很多莫求名堂的问题,比如:买二手房受不受影响?有一年社保就能买房了?



我的乖乖些呀,请一定一定看清这个政策的前提再来提问啊


①必须符合成都限购政策要求!也就是说,必须要有成都购房资格,且符合限购要求。(2年户口、2年社保、户口+1年社保,三者须满足其一)


②只针对新盘,且为3倍以上报名人数的“热门楼盘”!非热盘、二手房不受任何影响,跟以前的正常一样!


明确了这两个大前提后,才能来讨论复核顺位的变化情况:


第一顺位: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二是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二顺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三顺位: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四顺位:具有项目所在区购房资格。


我将后台的问题做了下整理,以下就是一些“没符合两大前提的提问”,赶紧看看有没有你想问的,一下给你解决了!


Q1

天府新区社保两年,这个月把社保转双流,请问可以买双流的二手房吗?


本次政策只针对新房!二手房不受影响!有购房资格,没被限购,就能买二手房!


Q2

这个顺位有没有2016年10月1日无交易记录的大前提?


你的问题本质还是在问购房资格,2016年10月1日后有交易记录就是普通了,你还是可以报名三倍热盘,能不能进入复核就是另一回事了。


Q3

我是成都4年成华社保,无户口,可否买二套房?

本次新政不涉及一二套房的问题啊!这个属于限购政策问题,单身无法购买二套房,家庭才能买二套房。


Q4

我现在刚好有12个月高新社保,没得户口,那我是高新顺二了?


不是不是!你只有社保12个月并不满足成都限购条件噻!先有购房资格再考虑顺位,你需要再缴一年高新社保才是高新顺2,或者落户高新一年后,你就是高新顺一。


Q5

我落户天府新区8个月了,在高新区交了4个月社保,接着又在天府新区交了9个月社保,我现在有天府新区购房资格嘛?在天府新区是刚几?

你有天府新区户口,加上12个月以上社保,社保最后一个月在天府新区,按照以往的购房资格情况,你有天府新区的购房资格。

这次新政只影响复核顺位,不影响之前的购房资格,目前你天府新区户口社保都不满一年,属于天府新区刚四。



一句话总结,此政策只是调整了3倍热盘的复核顺位,以往成都的限购政策统统没变化!

如果你还不清楚自己有没有成都的购房资格,可戳这里 进入小程序自主查询,花5秒钟了解自身情况。



第二类问题:

高新区出现了第四顺位?


没错!现在高新区有第四顺位了!

跟以往不同的是,因为只有高新区的资格才能购买高新区的房子,按照原政策,高新区是只有第三顺位的。


但这次政策新增了条件,如果具有项目所在区购房资格,但项目所在区的户口和社保都不满一年,就会变成顺四


下面这个问题就是典型例子:


Q1

户口高新不满一年,之前高新交了三年社保,今年六月份社保转武侯区交了一个月,然后七月份又转回高新区了,算顺几?


你拥有高新购房资格,但高新户口不满一年,社保中途转换过,目前高新社保也不满一年,属于高新顺四。


一句话总结:社保需要在项目所在区连续缴纳12个月,如果中途调整过,需要重新计算!


第三种情况:

社保时长如何累积?


本次政策的出台,就是为了堵上临时转社保,以获取更高顺位的各种“骚操作”。


所以切记,接下来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乱转社保


如果以前存在过社保转移情况,只要符合本次的顺位认定,会累积全成都的社保连续缴纳的时长


但是,刚一刚二要满足项目所在区的户口和社保都满一年,这是大前提,满足之后才会累积!


有点晕是不是?看看下面几个问题你就懂了!


Q1

拥有高新区社保两年,后来转到天府新区两个月,在天府新区算顺几?如果又将社保挪回高新有一个月,又算顺几?



在天府新区连续缴纳社保只有2个月,只能算顺四,总社保时长是26个月;如果现在将社保转回高新,在高新区连续缴纳的社保只有1个月,也算顺四,总社保时长是27个月。


Q2

高新户口满一年,社保连续缴纳时长有48个月,但前24个月在武侯,后12个月在高新,我是顺一对吧?那我通过复核后累积的社保时长是12个月还是48个月呢?


满足成都限购政策的前提下,你在高新户口和社保均满一年,是顺一资格;进入复核后,会累积总社保时长,你的总时长是48个月。


一句话总结:同一顺位中,依旧会按照社保连续缴纳时长排序


在顺一、顺二中,项目所在区社保满12月的前提下,累积社保时长还是会算上以前在其他区域连续缴纳的部分。


在顺三、顺四中,项目所在区社保本就不满12个月,但依旧会按照全成都的社保连续缴纳时长来排序。


第四种情况:

户口是否累积?


有网友提出,本次的新政堵住了社保迁移,但没有堵住户口迁移,因为对于户口满一年的情况,政策原文并未要求连续。


政策原文: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针对此问题,我们本打算咨询住建官方,但电话一直打不通


经过讨论后,我们目前给出的结论是,户口也应该具有连续性才符合顺一和顺三的要求


因为在政策原文中,明确说明了本次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遏制频繁迁移户口



当然,政策也有可能顾忌不全面,存在一定漏洞。


这一点,我们会在住建官方咨询电话恢复正常后,再为大家解答。


Q1

高新社保已满12个月,高新户口也满12个月,但上个月将户口平迁到了天府新区,新政出台后,我准备马上把户口再迁回高新区,请问户口需要看连续时长吗?我还是高新顺一吗?



按照社保连续缴纳的规定,我们的理解是是:户口会要求连续性,所以你现在不是高新顺一,而是高新顺二。(该答案还存在一定在争议)


如果你对此问题有独到见解,只要是有理有据,也非常欢迎到评论区来讨论。


第5种情况:

普通顺位受影响吗?


本次新政中,没有指出是针对刚需顺位,还是普通顺位做出调整,虽然大部分三倍热盘基本被刚需客户包圆,但部分价格较高的项目,也会存在普通入围的情况


今年5月7日,成都完善了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政策,政策规定:登记人数超过房源数3倍无房家庭不足房源数的,普通购房家庭可递补资格



因此,按照本次新政,普通也会按照此顺序重新排普一、普二、普三和普四顺位


Q1

我目前是普通资格,报名热盘后,如果无房和棚改的人数不足3倍,我是可以递补的,那普通资格,也会按照本次新政重新排位吗?


是的,本次新政在并未明确规定只针对刚一、刚二、刚三和刚四,部分楼盘也会存在普一、普二、普三和普四顺位,按照本次新政,普通也会按照此顺序排位。



加强赠与管理


昨天新政中提到的赠与政策,主要涉及以下两点: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最大的影响是,以后通过赠与,5年之内仍会计入赠与人名下,就跟离婚2年内会计入家庭总数是一个意思。


也就意味着,未来还想通过“赠与”变相破除成都限购,行不通了!


赠与这一部分,我们收到的问题相对比较少,因此只总结了两条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

Q1

父母没有购房资格,将自己的房子赠与父母后,父母再落户到成都,父母户口满两年后,再用父母的资格买房可以吗?



你父母怎么落户成都?现在成都买房不能落户哦,如果你父母原本就没有成都户籍,投靠落户,父母跟你们算一个家庭,也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哈。


这个地方,刚好涉及到父母投靠能否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的,总结来看一共是4种情况,可对号入座:


①父母原系外地户籍+投靠子女入户=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②父母原系外地户籍+投靠子女入户+全域迁移=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③父母原系外地户籍+购房、学历、离退休等入户+投靠子女进行全域迁移=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④父母原系本地户籍+投靠子女入户+全域迁移=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Q1

我8月4日刚办完赠与,现在受新政影响吗?



政策出台之前已经办理了的,不受影响。

政策原文如下:根据《通知》,文件发布之日(含当日),已受理或已完成赠与登记的,按原规定执行。



好了,以上就是针对本次新政的全部解读,相信大多数小伙伴的问题应该都得到解决了!


如果还有些比较极端的个例没涉及到,可以到评论区来提问。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