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金婚》:庄嫂,粗俗中透着大智慧

文丽和庄嫂站一块,庄嫂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粗俗,她的身材魁梧得像个男人,有典型的东北女人的大嗓门。有她的衬托,文丽的文艺气息更加浓重。

大庄什么都敢和佟志比,就是不敢和佟志比媳妇:你看你家文老师,那身段、那声音,哪像我媳妇,腰粗得跟水桶似的。因为羡慕佟志娶了个城里媳妇,大庄在结婚后还和文丽的表妹梅梅眉来眼去。

大庄在城里有了铁饭碗,他其实已经看不上庄嫂了。但因为老家有规矩,小时候订的娃娃亲不能反悔,所以他凑合着把庄嫂娶回家。

庄嫂其实也想努力做个城市女人,让大庄爱上自己,她和文丽弄一样的发型,穿一样的裙子,但看上去还是村妇的感觉。

庆幸的是庄嫂的肚子争气,给大庄生了一个儿子,在家里的地位开始反转。

很多人认为,庄嫂在家里的地位步步高升,是母凭子贵,第一胎生了儿子。我觉得生儿子只是一个次要原因,最主要的是庄嫂有大智慧。

在为人处世方面,庄嫂胜文丽一筹。

文丽虽然生得漂亮,但有几分矫情,喜欢耍小性子,时间一长,难免得罪人,在别人眼中就变成了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而庄嫂,有农村人特有的热情、善良,不管谁家有事,她都热心帮忙,邻里关系处得很和谐。

佟志和文丽家揭不开锅,庄嫂知道佟志抹不开面子借钱,就把收电费的差事派给了他,既解决了佟志家的生活问题,又没让佟志丢面子。

作为妻子,庄嫂比文丽更聪明。

庄嫂心里清楚,大庄看不上她,如果一开始就跟大庄硬碰硬,自己只会弄一脸灰回乡下,所以,面对没有爱情的婚姻,她没有选择放弃,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情敌梅梅。

庄嫂能屈能伸,一开始让着大庄,迎合大庄的喜好,把大庄的一日三餐照料得很周到,先留住男人的胃,再留住男人的心。

庄嫂生下儿子之后,有了母凭子贵的资本,慢慢地纠正大庄的恶习,改造大庄,让大庄由一个甩手掌柜变成一个负责的丈夫和父亲。

为人母,庄嫂比文丽更称职。

庄嫂只有一个儿子,却不娇惯,取名“狗子”,就是好养活的意思。

庄嫂没文化,却把狗子培养成才,送狗子去部队锻炼,最后谋得一个铁饭碗,给老庄家添了光彩。

庄嫂不娇惯孩子,但对孩子很细心。文丽的大女儿燕妮和三女儿多多来例假,都是庄嫂在身边,一碗姜糖水里藏着浓浓的母爱。

晚年的大庄,已经离不开庄嫂了,虽然没说过一句肉麻的情话,但从庄嫂生病到去世大庄的表现,可以看出他已经爱上了这个女人,而梅梅已经完全淡出了他的内心世界。

庄嫂用智慧赢得了丈夫的爱,儿子的出息,虽然没熬到金婚,但她的婚姻质量要超越佟志和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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