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法侵害,什么时候反击、如何反击才算正当防卫

《血色浪漫》里的钟跃民因为挪用公款被关进看守所,作为号里的新人,号里的老大给了他一个见面礼“红焖肘子”,随后这位老大被退伍老兵钟跃民教育了一番,三下两下打趴在地,但也仅仅是受点皮肉之苦。所以,退伍老兵是不好惹的。

但今天要分析的案件里的退伍老兵身手不比钟跃民差,但结果却没有钟跃民那么幸运了。

甲某是退伍老兵,因一时贪念,偷拿了别人的两部手机被刑事拘留,被关进看守所里。号里的老大乙让人围住甲,打了甲5个耳光,随后叫其他人继续殴打甲。这时候,甲一个反击一拳击中乙的眼睛。后经法医鉴定,乙左眼失明,构成重伤二级。(案例来源于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没有认定甲构成正当防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有期徒刑4年。随后甲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甲不服,不断申诉,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再审法院认为,甲当时正面临不法侵害,刚开始并未还手,直到遭到多人围殴时才选择还击,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但甲系退役武警,受过专业训练,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方严重后果仍然为之,最终造成乙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甲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最终,再审法院作出改判,将甲的有期徒刑由4年改为2年。法院之所以认定甲防卫过当,是考虑到甲在受到乙等人的不法侵害时,由于乙的不法侵害为打耳光、围殴等较轻的违法行为。甲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应当与他所面临的侵害因为相当,只要能够制止住乙的殴打行为即可。但甲将乙眼睛打瞎,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甲当过兵,身手不错,有这条件可以去找份工作好好生活,却因一时贪念锒铛入狱,真是可惜。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浪费自己的优势资源而走偏了路。法律无情,岁月不饶人,珍惜当下,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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