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972年4月生,2022年4月退休,工龄30年,养老金有多少?

江苏省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 号 ),从2022年1月起,江苏省执行新的社保缴费规定。单位职工以本单位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按16%缴费,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费。参保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022年3月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开始施行。

根据以上两个文件,江苏省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包括三个部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上一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当月的缴费工资指数平均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算。

实际缴费年限就是单位和个人实际缴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为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前,参保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折算缴费年限是1991年底前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工作,依照国家规定折算的连续工龄。折算缴费年限不得超过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实际提前退休的时间,且不得超过5年。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统一的计发月数确定;参保人员年龄未满40周岁的,计发月数按40周岁的标准确定;超过70周岁的,计发月数按70周岁的标准确定;年龄超过表列某整数的,按下一档计发月数确定。如果是50岁退休,计发月数就是195。

3、过渡性养老金

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在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后退休的,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入基本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大家一看都明白,问题的关键是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江苏省关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比较特殊,采用的虚拟账户的计算方法。

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其过渡性养老金按照1995年底前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底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发放。

推算储存额=1995年省和参保人员所在设区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2%+1996年以后的利息。

由于推算储存额的具体的计算方法很复杂,涉及很多规定和专业数据,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询文件《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实例讲解(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江苏省徐州市张大姐,1972年4月出生,30年工龄,2022年4月退休,本人实际缴费指数0.6242,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为65000元,过渡性养老金推算储存额为20000元,2022年4月份退休时,养老金有多少?不考虑其退休时因为其是独生子女父母而增发的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首先计算基础养老金。

2021年江苏省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7974元,由于江苏省还没有公布2022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2022年4月份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是按照7974元计算,待2022年计发基数公布后,养老金重算补发。

基础养老金=7974×(1+0.6242)÷2×30×1%=1942.71元。

其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195=65000÷195=333.33元。

最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推算储存额÷120=20000÷120=166.67元。

综合以上,基本养老金=1942.71+333.33+166.67=2442.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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