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残忍!8名未成年人围殴活埋21岁男子

法律应是让少年清醒的最后一道防线——《少年法庭》


昨天一条骇人听闻的社会事件,突然登上热搜第一:甘肃一21岁男子被群殴并活埋。



单是这句简短的词条,就已经让我毛骨悚然。


因为手段实在太残忍了,被害人不仅遭多人殴打,最后还被直接活埋...


这是一场充满极致恶意的犯罪!


到底是一些什么人?会对被害人下如此重的毒手,以如此惨绝人寰的手段置人于死地!


本来我开始和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一样,透过那句简短的词条,以为是类似于唐山打人事件。


又是一群嚣张跋扈,无法无天的黑社会,所导致的一起恶性杀人事件。


但当我了解完整个事件后,才发现事情远比我想象的更可怕,更恐怖,更令人脊背发凉...


这起残忍至极的“围殴活埋事件”的凶手。


既不是肆意作恶的黑社会。


也不是残暴冷漠的犯罪分子。


而是一群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未成年。


简直匪夷所思,难以置信。


如果不是当地警方发布了通报,谁也不会相信,犯下如此丧心病狂罪行的凶手,竟然是一群孩子。


到底因为什么事?


才会让一群孩子,干出这种泯灭人性的犯罪。


事情发生在7月30日,甘肃永昌县公安局接到一名居民报警,称自己的儿子在29日出去后,就突然失踪了。


警方根据相关线索,调查发现失踪的孩子可能已经遇害。


很快,通过一系列侦查手段,警方锁定了嫌疑人,在8月1日就将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经审查,8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而大家最关心的作案动机也浮出水面,简直让人既震惊又无语,竟然只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


受害人经同学介绍和其中一位犯罪嫌疑人的女朋友相识后,心生好感,被犯罪嫌疑人发现,对受害人跟踪自己女友,心里不痛快,便产生报复念头。


然后喊了7个人,仅仅为了彰显暴力,出一口气,一起对受害人连续殴打了两天。


打昏后,几人直接将人埋在了一处山坡处。



年轻人下手不知轻重,社会中打出人命的事,也常洞见,但是主动去活埋人,我真是第一次见。


甚至连“活埋”这个词,我都只在犯罪片里见过。


更可怕的是,打人的时候,他们还拍了很多视频,以此取乐。


前两天,打人视频被曝光,在网上疯传。


视频中,被打男孩跪在地上,被另一名光膀子男孩对着脸狂扇耳光,声音非常大。



被打男孩倒地后,衣服被全部撕扯烂了,紧接着又被其他光膀男生疯狂地踢踹,期间男孩多次求饶。


但这几名打人者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对着男孩的后背继续踢踹。


就这样男孩被打得昏死过去。


整个施暴过程,甚至不亚于唐山烧烤店的打人事件。


场面残忍到连媒体发布时,都要进行全屏幕打码。


即便如此,隔着屏幕仍然能感受到被打男生的痛苦和绝望。


难以想象,这起暴行的缔造者竟是8名未成年,甚至主犯才只有14岁...很多还是在校学生。


以上这些本来只存在于电视和小说中的情节,却在现实中活生生上演...


事件涌上热搜后,冲击了所有人的三观,完全打破大众的想象。


很多人无法理解这群孩子的疯狂行为,纷纷愤怒发声要求重判。



但也有人表示,给这些人一个机会,毕竟未成年心智还未成熟,谁年少时没犯过错,应该对他们宽容一些。


面对两极分化的言论,这次我更支持前者。


对这群施暴的孩子,一次机会也不能给!


不是我冷血,也不是我无情。


而是我们在施舍同情的时候,要先看透事情的本质,以及犯错的动机和程度,值不值得被同情?


而这群未成年,从施暴开始到结束,都无比残忍,以及过程中拍视频取乐,到杀人后没有任何人主动去自首。


都足以证明:


这是一场看不到一丝人性闪光的“故意杀人犯罪”。


官方通报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


被害人并不是被这8名孩子打死的,而是打晕了,被活埋致死。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第一时间选择拨打120,而不是拉去活埋,如果他们其中有一个人说不要这样做。


哪怕他们心生畏惧,选择落荒而逃。


那名被打的男孩都有活命的机会。


可他们却拿起铁锹,把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埋进土坑,用最残酷的方式,彻底湮灭了。



如此恶劣的,践踏法律和伦理底线的行径,决不能从轻处罚,那样只会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


因为这8名未成年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心生悔意。


未成年不是凶手的免罪金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不应该保护罪犯!


反而正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


才必须得告诉他们法律有多无情!必须教育他们,要是伤害别人,就必须付出多惨痛的代价。


人命关天。


据同学爆料,打人者里面有6人都是初中学生,平时在学校就不服管教,是一群校园小混混。



未成年组团杀人埋尸,对生命毫无敬畏,肆意妄为不计后果,简直让人心生恐惧。


可以想象,未成年都这么残暴,如果长大成人走向社会,岂不是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没错,法律对少年犯着重的是教化,不是惩罚。


不过,法律的宽容,真能令全部少年犯改过自新吗?


很多故事和现实同时告诉我们并不尽然,有些被轻判的少年犯只会更视法律如无物,以年少为利器,变本加厉作恶。



还记得2015年“少年犯出狱再犯奸杀案”事件吗?


19岁的凶手韦某将一名年仅11岁的女孩,进行奸杀,轰动全国。


而这不是韦某第一次犯罪。


在2010年就曾亲手掐死一名男孩,但因为当年他未满14周岁,没有负任何刑事责任。


一年后,韦某又因持刀伤害小女孩被判刑6年。


2015年,韦某“减刑”释放后,又将11岁的女孩拖至桥底实施性侵,然后将其杀害。


韦某小小年纪,一而再,再而三地以极其凶残的手段残害他人生命。


这起事件告诉我们一个残酷事实:有些人即便给予宽容,依旧不会生出良知和善意。


最可怕的是,在网络时代充斥下,很多未成年人思想和心理都过早成熟,他们已经普遍知道自己犯罪会被“优待”。



我知道有人可能会说,造成惨案悲剧原因,和家庭及环境有很大关系。


的确,家庭教育和环境对少年们影响重大,但是在众多选项之中选择犯罪的,终究是少年本身,环境恶劣并不会让所有人都选择犯罪。


孩子是一面镜子,照出父母,照出教育制度,照出成人世界。


但镜子里的人,终就是孩子自己。


最后再说说这起事件。


据通报信息,主犯已经年满14周岁,是需要对恶性犯罪承担法律责任。


但由于这些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所以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也就是说,哪怕这个14岁的犯罪嫌疑人被判了无期,最快13年,最长20年,也就恢复自由。



而那时的他,正值壮年。


这对一个“杀人犯”而言,已经是最大的宽容。


韩剧《少年法庭》中有句话:“法例虽不能对未成年判以刑罚,但当事人必须知道法律的力量,自己的罪行是如何恶劣,至少良心要承担恶果。”


只有让他们真正的知道法律不是少年们的庇护伞,他们才能心有畏惧更好的走向未来的人生…


法律应是让少年清醒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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