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鹤城主城区人员符合条件可有序返程

为保障因新冠肺炎疫情滞留鹤城区主城区的人员安全有序返程,有效防范疫情外溢风险,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特对有关事项作出要求。

一、返程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滞留人员,暂不返程:

1.阳性感染者;

2.尚处于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3.滞留在中高风险区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滞留人员,安排返程:

1.低风险区,居住地或入住酒店7天内没有阳性感染者,且近3天内未出现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临床症状的人员,可凭72小时内2次(最后一次为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程;

2.中高风险区,从降为低风险区后起,执行第1条标准。

(三)在自愿基础上,优先安排具有医疗需求、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及其陪护人员返程。

二、返程安排

(一)信息推送

1.鹤城区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将滞留人员返程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电话号码以及目的地、紧急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等推送至相关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滞留人员返程前主动与目的地社区和单位对接和报备,了解目的地返程具体要求。

(二)转运要求

1.怀化市内其他县市区的返程人员,由各县市区安排专用车辆实施“点对点”闭环接回。

2.市外人员由鹤城区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从滞留地闭环至高铁南站、汽车站、火车站、芷江机场等,由各目的地政府安排专用车辆实施“点对点”闭环接回。

3.自驾人员凭社区证明和72小时内2次(最后一次为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城,市内交通管制卡口和出城卡口予以放行。自驾人员不得到高速服务区滞留,直接返回目的地并按当地要求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4.对转诊病人,由转诊医院安排救护车送至出城卡口,由接收医院安排救护车在卡口接运。

(三)防护要求

根据交通运输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严格做好交通工具、交通场站的通风消毒和个人防护,并备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返程后管理

返程人员到达目的地后,由目的地政府“点对点”接回,并做好健康监测。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并开展2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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