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娘屁股被咬了个洞,大爷被咬掉了耳朵,猖狂野猪终于能捕杀了

野猪现在越来越胆大,与人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以前在田地和山林中很少看到它的身影,但是现在随着国家对它们的保护,它们也越来越放肆,越来越胆大,甚至公然向人类发起挑衅,

跑进农田大肆破坏庄稼,闯进农村攻击人类,偶尔还会踏上了公路向人类碰瓷,似乎认定人类对它的所作所为无可奈何

大娘田里拔黄豆被野猪攻击

记得那天天气雾蒙蒙的,似乎快要下雨的样子,王大娘担心田地里的黄豆下雨会被糟蹋,本来黄豆就被野猪糟蹋了一大半了,如果再被雨水冲走,那就真的颗粒无收了,于是早上早早吃完饭便去地里拔黄豆。

王大娘看黄豆又被野猪糟蹋了,顿时破口大骂,边骂边拔,全程没有抬头看一看周围,一心只想尽快将黄豆拔完。

事后,据王大娘介绍,她正在低头拔黄豆,突然一头野猪冲杀出来,朝着王大娘的屁股一头顶了下去,将王大娘被撞得爬到地上,野猪又对着王大娘的屁股一阵撕咬,王大娘被攻击的根本无法还手,于是大声求救。

不远处地里干活的两个村民闻声赶来这才将野猪赶走,可是王大娘的屁股血流不止,腿部也是多处受伤,村民将王大娘背回家,随即家人将她送到了医院。

到医院,医生发现王大娘的屁股活生生被野猪咬掉了一块肉,而此时的王大娘早已因为疼痛而陷入了昏迷,医生虽然对王大娘的伤口作了处理,但是王大娘屁股上至今还是有个坑(村民探望王大娘时王大娘自己说)。

大爷收麦被野猪咬掉耳朵

村民张大爷去年去山上收割麦子,结果在半山腰的时候突然窜出一头野猪,张大爷来不及躲闪,野猪就将他一头撞到,对着大爷的头部一阵拱,大爷的耳朵硬生生被野猪给咬掉了,脸上也多处拱伤,张大爷被野猪拱得被疼痛不已,躺在地上任由野猪撕咬。

幸好,山上收麦子的村民听到动静,前来才将野猪赶走,并将昏迷不醒的张大爷送回家。

家人将张大爷送去医院急诊,医院的医生告诉张大爷的家人让其去找张大爷的耳朵,家人急忙前去半山腰寻找,可是除了地上的鲜血耳朵早已到人工耳不知去向。

耳朵没有找到,由于张大爷家本身条件也不是很好,人工耳朵有需要高额的费用,所以张大爷不不考虑装人工耳朵,医生只能对张大爷耳朵处和身上多处伤口进行了缝合和处理,自此张大爷成了没有耳朵的老人,张大爷害怕自己吓到别人,自此很少出门,或者出门也是戴着帽子将耳朵捂得严严实实。

人猪矛盾极化

近几以来,随着国家对野猪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野猪数量剧增,野猪成群结队下山觅食的现象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多地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但由于野猪是“三有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没有国家的允许不能抓捕和猎杀,所以,农民对野猪也是无可奈何,无奈之下只有采用最原始的方式,点火整夜整夜地守护在田间地头驱赶野猪,保护一年的收成,可即使这样,一年到头来,农民的庄稼还是有一半会被野猪糟蹋。

不得不说,人猪矛盾已经发展到了极限,野猪猖狂之举也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了,近两年甚至常有野猪拖家带口成群结队的进入城市闹市区,向人类发起进攻。

据报道,曾在深圳街头出现一头野猪带着三只小猪在马路上乱窜,吓得市民惊慌失措,差点造成车祸和人员伤亡,随即市民将野猪逼到栏杆处,野猪的鼻子被卡在了栏杆里,一位市民随即拿着大锤将野猪打死,随后野猪的尸体被警察拖走,有人担心打死野猪的该市民也会被抓走,因为野猪毕竟受国家保护,那么该市民的做法是否触犯法律呢?

律师表示:野猪如果没有被激怒的情况下,市民是不应该去伤害它的,因为野猪属于保护动物,所以有故意伤害野猪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严重的话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野猪是跑在街道上,且被激怒的话,市民有可能会受到伤害,当这个危险出现的时候,伤害野猪可能会被认定为是紧急避险的行为,伤害野猪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市民公众的安全。

小编觉得,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多么高级的动物,在人类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受到威胁时必须不择手段地保护自身安全。

这些省份可以捕杀野猪还可申请补助

随着野猪对人类的伤害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多的呼声也要求将野猪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保护动物中除名。

目前,国家也对野猪伤人事件越来越重视,国家林草局已在山西、四川、福建、江西、河北、广东、陕西、湖南、湖北、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宁夏14个省(区)启动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并建立了野生动物伤人救济补助政策

福建将野猪造成经济作物损失纳入农业保险。山西、河北拟设立综合试点政策性保险经费。陕西将野生动物伤人医疗纳入居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制定了民政救助措施,对因野生动物致伤、致害导致居民生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众实施民政救助。

虽然,有的地方可以捕杀野猪了,但是必须是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个人还是不能随意捕杀和抓获,个人没有经过政府的同意捕杀依旧犯法,所以,大家也不能贸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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