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城投债”,有办法能还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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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城投”会变成国家财政的“蠹虫”?

最近,地方基建投资的塌楼,再一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很多人对“城投信仰”大倒苦水,直斥其为国家财政的蠹虫、作秀的产物,时代的垃圾!

确实,以上这些评价都是正确的。

因为在当前,城投带来的隐性债务,本就是我国亟需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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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而言,城投的发展在我国可分为三个阶段。

  • 第一个阶段为1949年-1994年。这一时期我国逐步走向改革开放,四化逐渐成为我国的发展目标,城镇化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此时,城投的思想萌芽已经开始出现。
  • 第二个阶段为1994年至2019年。这一时期,经历过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将注意力全面转向城镇化,城投进入繁荣期。
  • 第三个阶段为2019年至今。这一时期,在经历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试点后,政府开始探索解决隐性债务的新模式。

三个阶段的发展中,第二个阶段是以前的主流,第三个阶段则是未来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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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伴随着中国的城镇化进程而来,在过去几十年给国家带来了极大的隐性财政负担。

其中的原因,是因为城投公司往往直接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但其财政却又独立于地方政府。

城投公司因为地方政府盲目的推进城镇化,被赋予了能力不足以担当的使命,产生财务危机后往往又需要政府出资解决。

企业的债务,虽然不在地方政府的账本上,但最后出钱还债的却都是地方政府,因此其债务也被称为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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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城投带来的隐性债务?

在以往,解决城投债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债务置换,也就是银行兜底;第二种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通过发行债券还债;第三种则是再融资,通过借钱还债。

这三种方法,显然都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是典型的拆东墙补西墙。

要是东墙牢靠,则西墙无虞。

但在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殆尽、无法再卖地融资,城投债务累积过大、甚至远远超过地方政府收入时,则城投债务将成为无法偿还的烂账!

所以现在,各个地方都在热切讨论城投融资平台的转型问题。

如何让城投与政府脱钩、让它独立自主运行而不用政府来为其兜底还债,成为了现在的一个热门话题。

现今,成功的案例还未衍生出成熟的转型理论,因此如何转型还需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城投三方面的积极参与。

但是,目前还是大致有这么几种思路来解决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问题。

一是从根源出发。

城投之所以会积累巨量债务,达到当地政府无法偿还的地步,根源还在分税制改革上。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抽走了地方政府的大部分税收收入,但是保留了地方政府建设当地的全部责任。

小部分税收,同时应付工业化和城镇化显得捉襟见肘。

于是,地方政府部分官员开始走歪路。

通过见效快的城镇化积累政绩,大量投入无效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财政的浪费及形成隐性债务的风险。

那么基于此,可以细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根据地方政府的事权比例,为其规划财政支出。

管多少事,拿多少钱。

地方政府不至于无钱可用,中央政府也可以做到透明监督,不任其滥用财政。

二是从隐性债务的直接来源出发。

城投之所以会给地方政府带来隐性债务,是因为城投平台的账本,和地方政府不是一个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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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只要将城投公司的预算,纳入地方政府的预算制度中。

两个账本合为一个账本,城投公司的预算就成了地方政府的显性债务。

与隐性债务不同,地方政府需要对显性债务负直接责任。

这样,地方政府盲目利用城投平台进行一些不规范的动作,就可以规避。

当然,以上两点还是对未来的一个畅想。

对于如何解决城投已欠下的巨额债务上,目前还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短期内,只能说将部分地方政府资产变现,拆东墙补西墙;中长期,也只能说尽快制定地方政府负债表,增强有效监督。

总之,城投发展成现今万人唾骂的地步,有历史的原因在内。

当前,加快城投与政府脱钩的进程是重中之重。

但要完成这一点,又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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