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了,鱼死了,官司来了: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首案背后难题

2021年2月26日,雄安新区安新县大田庄村,村民双手合十念经,驾船去白洋淀放生。(图文无关)(视觉中国/图)

餐桌上的美味放生到湖水,竟成为杀手。

在江苏常州,徐某因非法放生3车、2.5万斤外来物种“革胡子鲇”,成为“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的主角。

2023年2月3日,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共同承担长荡湖生态资源损失3万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以及事务性费用1.8万元、惩罚性赔偿金5000元。

近年来,鳄雀鳝、巴西龟、美国白蛾等外来物种导致生态破坏的案例屡见不鲜。2023年2月,北京市水务局通报了一起向亮马河放生不明生物、严重影响水生态的事件。“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被首次写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

放生,原本是一件“一心向善”的好事,却常常“好心办坏事”,导致生态破坏,违背初衷。原因多在于外来生物安全知识的缺乏。

“日常生活中,放生的动物、丢弃的宠物都有可能是外来物种,客观上可能造成生物安全风险。”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回复南方周末记者,希望“通过本案庭审增加大家对生物安全知识的了解,提升防范意识,引导公众自觉维护生物安全”。

“第一案”判罚的5000元惩罚性赔偿金也将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科普、法治宣传。但如何甄别外来物种,合理放生,仍有不少难题待解。

放生变“杀生”

革胡子鲇有着标志性的八条长胡须,和本土鲇鱼相似但大得多,饲养一年最大个体可达10公斤以上,光滑的外表下藏着鲜美的肉质,曾经是餐桌上的常客。

早在1981年,革胡子鲇就被我国作为食用的养殖鱼类引入,由于它个头大、生长快、耐低氧,很快成了当时养殖业的香饽饽。1980年代的刊物上,时常有介绍革胡子鲇养殖方法的文章。

起初,革胡子鲇养殖只分布在广东等地。1986年,上海水产学院在上海养殖革胡子鲇成功时,还在期刊《科学养鱼》上称之为“为江南农村广大农民发展水产养殖业,生产致富,开辟了新路子”。

但是,革胡子鲇能被端上餐桌,却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放生”。

为了帮人祈福祛病,2020年12月,徐某支付近17万元,以每斤3.2元的价格,从鱼商刘某处买鱼放生。当她看到鱼商拉来的三车革胡子鲇时,也很吃惊,“大得不得了。很肉,脏兮兮黑乎乎的”。

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打算在常州钱资湖放生,但当场遇到了工作人员阻止,于是又转到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没想到,没过几天,放生的鱼在水面翻了肚皮,放生变“杀生”,徐某还因此摊上了官司。

被放生的革胡子鲇也有些“无辜”。它本身是热带性鱼类,耐低温能力较差。当水温降到7℃以下,革胡子鲇就开始死亡。这次放生是冬天,长荡湖湖面出现大量死鱼后,工作人员追溯到这起大规模放生事件,截至2021年2月9日,累计打捞出死亡鲇鱼20208斤——徐某此前共放生了约25000斤。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徐某、刘某为被告提起公益诉讼。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回复南方周末记者,本案属于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线索,在公告期内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遂提起本案诉讼。

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因违法向长荡湖投放外来物种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服务功能损失等。

到了野外,养殖的优点全是缺点

被放生的革胡子鲇大部分已经死了,为何还会造成生态损失呢?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所长杜军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革胡子鲇有三个特点,一是它属于肉食性鱼类,放生后有可能就把本地小鱼吃掉了;二是它的适应能力很强,有双套呼吸系统,除正常的鱼鳃之外,还有相当于人肺的器官,即使离开水,仍然可以呼吸,不容易死掉,适应能力相当强;三是它对低氧水质,包括臭水沟等根本不怕,在野外生存能力相当强。

“作为养殖鱼类,它们猛产个几万斤、十几万斤,密密麻麻的(养在一起)都不会缺氧、不会死,适应能力很强。”杜军解释,“但如果到了野外,这些养殖的优点就全是缺点,其他土著鱼类在它口下活下来很难。”

好在打捞及时,放生的革胡子鲇并未对长荡湖造成太大影响,检察机关委托专家出具的意见认为,目前的监测结果表明,水环境指标在放生前后没有明显变化,加上长荡湖生态系统自身净化调节能力的作用,死亡腐烂的革胡子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损害忽略不计。

不过仍有四千多斤革胡子鲇未能打捞上岸,这可能将对本土鱼类及生物多样性产生损害。

徐某在庭审中表示,事前不了解这么严重的后果,已认识到错误,并在尽可能地生态修复,希望其他人引以为戒。

违法放生外来物种的案件一直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在这一案件中,如果不是徐某在放生时被人发现,放生规模大且放生的革胡子鲇大量死亡,可能也很难锁定证据。

网上轻松找到放生卖家

像徐某这样受人之托,代人放生的行为不在少数。

南方周末记者在淘宝搜索“放生”会自动跳转到“绿网计划”页面,提示非法放生和遗弃将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只需在“放生”后面加上具体放生的物种就可以轻松找到卖家,例如“放生鱼”“放生活鱼”“放生乌龟”等。

售卖此种服务的卖家并不少,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仅淘宝平台提供代放生活鱼服务的商品就有八十余个,最多的月销量100件以上。放生俨然在网上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

这些店家大多标称“真实寺院师父代放鱼”,套餐价格不等,最低10-50元,高则达2000元/次。一家名为某“古寺真实师父放生”的客服回复询问时称:“功德金越多,放生越多,功德越大”,对方提供的一条视频显示,放生的鱼装在塑料袋中,整齐码放在河岸,由一名僧人样貌的人逐条放生。

这种商业放生行为由来已久,中国近代佛教思想家印顺法师在《华雨集》中就提到:定期地、大量地放生,市场上哪有这么多!所以要事先向市场去订购;出卖鸟雀、鱼等为业的商人,要设法去捉来应付买主。

借助于电商平台,放生也愈发便捷。淘宝上另一家名为“放生结善缘”的店铺的客服回复询问时称,在拍下商品后,店家会在第二天上午放生,然后将包含放生仪轨、个人信息和放生过程的视频回传给买家,代放的鱼包括鲤鱼、鲢鱼、鲫鱼、鲇鱼、甲鱼等,放生在黄河支流的禁捕水域。但至于具体是何品种的鱼,对方并未提及。

“信徒们不会管(放生的)是不是土著鱼类,他们更在乎个体数量。”杜军说。

上述商家提供的用于放生的鱼类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便宜。本案中徐某的供词就提到,“鱼商说的,那种鱼(革胡子鲇)最便宜的。放生就多买点,尽着钱买的,知道我用来放生”。

杜军也注意到,不少餐厅宣称卖鲇鱼,往往会用革胡子鲇冒充本土鲇鱼,本土鲇鱼的价格比革胡子鲇要贵两三倍,“人们不认识这两种鱼,觉得都是无鳞鱼,看着也差不多”。

革胡子鲇。(资料图/图)

跨流域放生也有危害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何舜平研究员认为,由于养殖技术和活鱼运输技术的进步,很多鱼被人为地运输到不同地方去,这也为放生提供了便利。

于是,黄鳝、泥鳅、鲇鱼、鲤鱼、鲫鱼、草鱼等一些价格能承受、量足又耐运输的种类,成为放生的优先选择。

不过,即便是中国本土鱼种,跨流域跨地域放生带来的生态损害也不容小觑。

有些鱼虽同被称为鲫鱼、鲇鱼,但细分并不属于同一品种。例如,徐某放生的革胡子鲇与我国本地胡子鲇同属胡子鲇科,但前者就属于外来物种。与本土鲫鱼相似的非洲鲫鱼,即罗非鱼,更是被列入我国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杜军认为,外来物种这个概念应该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国外的物种,另一个是国内跨流域的物种入侵。对于原本生活在拉萨的土著鱼而言,这些从内地平原运输而来的鲤鱼、鲫鱼等也是“外来物种”。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的一项调查显示,2014年6月13日放生节期间,项目组调查了药王山市场的放生鱼类销售情况,外来鱼类物种主要有鲤鱼、鲫鱼、鲇鱼、泥鳅和少量乌鱼,其中一斤以上鲤鱼放生最多,达到10吨以上。这些鱼类基本上都会流入拉萨河流域内,对土著鱼类的生存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在云南大理的洱海,1980年代中后期引入了外来鱼种银鱼。不仅挤占了其他鱼类生存空间,破坏洱海生态平衡,还因为浮游动物被银鱼大量吞食,导致蓝藻在洱海泛滥成灾。洱海对银鱼进行了生态治理、捕捞,但是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发表的文章显示,到2020年,银鱼调控种群数量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一种鱼的性成熟周期短则两三年,长则5-8年,而且还需要经过几个世代才能形成优势种,种群恢复需要的时间很漫长。”杜军说。

生物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此外,原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也规定,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但我国现有法律中,对于“外来物种”并无明确定义。

生物安全法中并未提及何为“外来物种”。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在2022年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中将外来物种按照国境定义,指在中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认为,“外来物种”还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义,《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对于澄清“外来物种”的内涵有一定的帮助,但其位阶决定了该定义的权威性尚有待提高。在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明确对“外来物种”定义作出界定的情况下,就应当尊重法院的司法裁量权。“日后我们应当怎样理解外来物种?是将其限定在境外,还是说境内的也可以,最好还是由立法机关进行权威解释,或者由司法机关作出司法解释。”

放生需要智慧

“很多宗教都讲求顺应自然、尊重自然。如果将某些物种放生在不合适的生态区域,这从本质上来看可能也不符合宗教教义的要求。”秦天宝提到,法律中并未完全禁止放生,只是不允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放生;如果与当地林业部门或渔业部门做好沟通,放生依旧是可行的。

做好放生,“好心不办坏事”,有着诸多要求。杜军建议设立放生许可制度,放生什么物种需要经过渔业部门的鉴定,首先这个物种是本地的土著物种,不会存在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另外,即便是本地物种,也需要考虑物种平衡,不能过度放生某一种物种。

在何舜平看来,如果放生的是本土物种,在数量不大的情况下“没太大关系”,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索性不要放生。

一位比丘尼心日法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放生本身是培养或者圆满放生者的慈悲心,放生也需要智慧。“放生的种类还是应该要观待一下因缘。像淡水鱼不要放到海里,这不是它生存的环境,诸如此类的因缘还是应该要考虑进去。若有一些会伤害人的动物,还是要放到远离人群的地方好一些。”她认为,放生时真心为放生的物种祝福,而不应没心没肺地完成放生的仪式。

“最好的放生是吃素,不杀本身就是放生。”心日法师说。

南方周末记者 宋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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