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为什么要用辩证逻辑?

#历史开讲#

毛主席:形式逻辑只看见同一这一方面。辩证法则不仅看见这一方面,又看见另一面(不同一) 因此他能包摄,吸收,扬弃形式逻辑。形式逻辑看不到的,辩证法能看到,形式逻辑看到了的,辩证法不但看到,而且加了改造与深化。

我们看形式逻辑的两个例子。


例子1——白马非马

诸子百家中有个名家,它的代表人物公孙龙有个白马非马说——“黑马不是白马,白马不是黑马,黑马是马,白马不是马。”


这就是一种形式逻辑,他只看到了一面,黑马属于马的一面,但它并没有看到马不属于黑马的一面。


按辩证逻辑,在性质上,黑马是个别,马是普遍,也就是说既要看到个别,也要看到普遍。而在实践过程 ,个别是要由普遍来决定的。

毛主席:在认识过程,个别决定普遍;在实践过程,普遍决定个别。

在公孙龙的形式逻辑中,他犯了以个别决定普遍的错误——黑马是马,但因为白马不是黑马,所以白马不是马。


反过来,如果我们以普遍决定个别,就会首先找出属于马的集合,然后以个别和这个集合的元素相比较,如果个别和集合中的某个元素一致,那么就会得出这个个别是马的正确结论。


所以,形式逻辑只顾到了一面,而没有顾到另一面。

毛主席:形式逻辑有不少错误的大前提,因而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可是按形式逻辑来说并不错。

在这个白马非马的形式逻辑里,它的大前提就是错误的,把个别和普遍混淆了起来。


例子2——奖功罚过

我们再看一个规则——有功要奖、有过要罚。这也是一个形式逻辑,这句话看起来是符合逻辑的,但现实中有些情况,却不完全是这么一回事,就是因为它的大前提是错误的、从而得出了与现实相矛盾的情况,那时因为它把“个别”和“普遍”混淆了起来,把“过去”和“将来”混淆了起来。


我们按辩证逻辑分析这个形式逻辑,就可以看到,个别和普遍、过去和将来这两组正反面,

1)立功是“过去”,奖是为了他“将来”的继续立功,如果不需要他将来继续立功,杀之可也。

2)立功是“个别”,奖是为了“普遍”的其他人以他为榜样,奋勇立功,如果不需要其他人以他为榜样,杀之可也。

3)犯过是“过去”,罚是为了他“将来”的谨慎犯过,如果他已经吸取了教训、已经很谨慎了,赏之亦可。

4)犯过是“个别”,罚是为了“普遍”的其他人以他为教训,如果其他人已经吸取了这个教训、变得很谨慎了,那么代之以宽容,甚至赏之亦可,这就收到了使其他人不惧犯错的效果。


比如三国时期,诸葛亮就是个形式逻辑的,所以他以功过来赏罚——杀马谡、罚李严等等,却不能使蜀国人才涌现,反而使蜀国人才后续无力。


而春秋时期,秦穆公给崤之战中全军覆没的孟明视等人官复原职,并更加以器重,最终在王官之战中报了仇,秦穆公手下人才济济,最终称霸西戎,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而毛主席也是对西征失败的徐向前等人好生慰藉,最终徐向前以地方三线兵团解放了太原。


当不需要他未来也立功,当他的立功对其他人没有示范和引导作用时,他虽立功,也可以杀之,所谓历史上功高震主。以及“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种论断、也没有产生明显不良的后果,正是符合了辩证逻辑的结果。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从正反面去理解规则,还原规则,就可以发现出规则的边界,就可以看出潜规则、隐规则。


用形式逻辑分析逻辑,就会死守规则。用辩证逻辑分析规则,就可以活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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