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发现新物种:“野大豆”


5月31日,武汉植物分类专家在十堰丹江口库区湿地开展植物调查时,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大豆。据悉,这是在库区湿地首次发现的新物种。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大豆 通讯员供图


应丹江口库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邀请,武汉植物分类专家日前到丹江口库区湿地开展植物调查。调查过程中意外发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大豆。


据介绍,野大豆属于渐危物种,又名小落豆、山黄豆、野毛豆等,是国家首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被列入《中国稀有濒危植物》红皮书,与雪莲、胡杨等同属渐危种,通常生长在海拔150—2650米的河岸、沼泽、岛屿向阳的矮灌木丛或芦苇丛等潮湿地带。


据了解,野大豆全株可栽作牧草、绿肥和水土保持植物,其种子及根、茎、叶均可入药,营养价值较高。具有耐盐碱、抗寒、抗病等优良性状,与大豆是近缘物种,具有优良的基因,在育种上可用来培育优良的大豆品种,是我国重要的野生种质资源,有很高的科研与保护价值。


曾经野生大豆在中国遍布大江南北,广泛生长于海拔150米-2650米潮湿的田边、园边、沟旁、河岸、湖边、沼泽、草甸、沿海和岛屿向阳的矮灌木丛或芦苇丛中。但后来由于植被破坏、长期大量采挖药用等原因,植株急剧减少,有趋于绝灭的危险。


梳理发现,关于野生大豆的保护已纳入国家法律保护体系中


2021年,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野大豆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丹江口库区湿地管理局科研人员介绍,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监测力度,推动丹江口库区湿地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一库碧水北送。



来源:中国小康网微信公众号综合大河客户端、新京报、楚天都市报

责编:王芳

审核:周经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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