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来进货的老板爽约,海鲜摊主疑惑去找,推窗看到:五具尸体!

1999年5月7号,天气闷热,三明市的一个农贸市场里,阿福是这里名头很响的海鲜摊主,他正在着急。

因为在这种闷热天气里,进的货必须在中午之前出手,否则到了下午,就卖不出去了。

有一家高档酒楼老板叫郑红星,每天都到他这里进不少的海鲜,都是他亲自来取货,形成了规律。

这一天,快到了中午,还不见他来,阿福就非常的着急,是把这批海鲜卖了,还是留着呢。

想来想去,他拨通了郑红星的电话,没人接。后来又把电话打到了酒楼。

酒楼也说他们在找老板,从上午到现在都没见到过老板。

阿福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他带上摊上的海鲜来到了酒楼,先把货送到厨房,然后找了一个他认识的员工,一起来到了郑郑老板家。

他们这全都是出于一种朴素的关心。


郑老板家在三明市东安新村的豪华住宅里。阿福摁了半天门铃没没有人任何反应。

他们知道郑老板家里雇有一个保姆,这会儿是中午吃饭时间,老板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上班儿了,一个13岁的女儿在读中学,他们不可能不在家呀。

于是,他们又来到郑老板的后窗口。窗窗户没关严,推开一看,只见郑老板。四肢被捆绑在椅子上,嘴上贴着胶带。

竟然是出事了。阿福赶紧拨打了110。

五分钟后,110巡警到了现场,想办法开了防盗门,进门看到的是五具尸体。

郑老板在客厅,妻子在卧室,主卧室里,卫生间的浴缸里,躺着三具尸体,郑老板的两个孩子,还有21岁的保姆林某。

巡警立刻通知刑警。


十分钟后,刑警和法医就到了现场。

经过现场勘验,五个死者都是窒息致死,被凶手分别用皮带、领带,秋裤勒颈窒息而亡,保姆林某死前被强奸。

每个死者嘴上都封着胶带。房间全都被翻过,一片狼藉。

死亡时间确定为5月6号晚上九点到12点之间,推断凶手在两人以上。

五条人命,案子非常重大。三明刑警队将案情向省公安厅刑警组队做了报告。

一个小时后,刑警总队抽调了六人赶赴现场,专案组成立。

罪犯很狡猾,作案时似乎戴了手套。侦查员经过耐心的寻找,终于在现场的干燥箱,及透明胶带上提取了犯罪分子留在现场的六枚指纹。

从防盗门完好无损来看,凶手是敲门而入由此推断他们可能与死者家人认识。


专案组分成了两路,一路是查指纹,另外一路是查死者生前使用手机的通话记录。现场不见死者随身携带的手机,推断是由凶手抢走了。

5月7号,专案组发现郑老板被抢走的手机漫游在福州区域。专案组立刻派人前往福州。

同时在刑警队犯罪信息中心,在现场提取的六枚指纹进行自动识别系统检索,认定其中两枚是劳教人员陈明所留。

专案组在福州地区进行摸排,发现了郑老板的手机号在福州联系的一个手机机主。多方调查认为,此人不具备正面接触的条件,先行派人对其监控。

专案组从福州市公安局法制处调取了陈明的劳教案卷。陈明1978年出生,是福建霞浦人,1994年在福州因盗窃被判劳教两年半。

在霞浦并没有找到陈明,可见,当初他提供的是个假地址。


后来调出了全县几十万人口的户籍档案,然而却没有陈明这个人。

难道名字也是假的?

专案组根据劳教所卷宗里一张霞浦县某个居委会出具的一张外出打工证明,找到这个居委会。

原来,这个证明是陈明的姑父帮他开除了的。

陈明是超生子女,父母没有为他报户口。他母亲是农村人,父亲是县里的一个工人。

陈明六岁时父母离异,他被判给了母亲。

后来母亲去世。他就在社会上混,因盗窃被劳教释放后,他回来住了几天,让姑父为其开出了一张外出打工证明,离开了霞浦,两年中只回过一次家。

陈明的生父向专案组提供了一个线索。陈明有两个姐姐,一个叫陈华在福州马尾当按摩小姐,陈明跟这个姐姐经常联系。

陈明的父亲提供了陈华的手机号,专案组通过这一线索发现,陈明的落脚点是在福州,并了解到他有一个女朋友石某,也是做按摩小姐的。


5月13号晚,专案组在石某的住处抓住了陈明,并从其住宅里搜出了被害人郑老板的手机以及他和妻子的两个传呼机,一个照相机。

陈明向专案组坦白,他脖子上挂着一条一两多重的金项链儿,也是从郑老板家抢的。

在14号凌晨,陈明向专案组交代了还有三个同伙。有两个在福州当晚被抓,还有一个第二天在三明被抓。

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后,交代了这起杀人案的始末。

四月中旬时,四个人中除了一个陈某在郑老板的酒楼里当厨师,其他三个人都没有正当职业。4月18号,他们聚在福州陈明的住处商量着怎么才能发大财。他们没有本钱,也没有一技之长,便打起了抢劫的主意。

有人说福州的老板太多了,随便抢哪个都行。陈明坚决反对在福州作案,他认为自己在福州有案底,加上处了一个女朋友,很容易被警察找出来。


商量一番后,陈某就提出在三明下手,把抢劫对象定为他工作的酒楼老板郑红星。他估计郑红星的财产约有500万,到他家抢劫,弄个二三十万没有问题。

5月1号,四个人一起乘火车到了三明。为了弄清郑老板及家人的规律,陈某在2号和3号两天,对郑的住宅进行了两次长达六小时的踩点。

这一家四口加保姆生活很有规律,郑老板和妻子每天九点左右到酒楼上班,张老板先到菜市场买下当日酒店厨房所需的食物,然后到大酒店一直上班到晚上九点才回家。白天只有保姆在家,两个孩子一个上班儿,一个上学。

他们决定晚上动手,在郑红星和妻子没回家之前,进入郑家,先制服他们的孩子和保姆。然后等郑老板夫妻回来,让他们交出钱。

为了确保不出差错,陈明还亲自到郑家附近做了全面的踩点,最后定在5月6号晚上行动。

他们准备了四双丝袜,一卷透明胶带,三把匕首,丝袜是用来戴在手上防止留下指纹的。

6号晚上七点,四人来到了楼下。由陈某率先上楼,以查水表为名敲开郑家的门。保姆开门,陈某进门后,立即向楼下同伙发出信号,三个同伙一拥而入。当时在家的只有保姆和郑家的13岁女儿,他们轻易的制服了两个女孩儿,捆绑在卧室里的椅子上。

不久,郑家儿子回来了,他们扯下他的领带。把他绑在卧室里,嘴上封了胶带。

晚上9点40,郑红星和妻子回到家门口儿。郑妻在楼下小卖部买面包,郑红星一人先上楼,进门就被这帮恶魔抓住。郑妻也受到同样遭遇。他们亮出匕首,要挟郑红星夫妻交出钱。

郑红星的妻子说,没现金,身上有本存折,里面有1万多块,四个人让她说出存折密码。

他们见卧室有一个保险柜,让郑红星交出钥匙,打开一看,里面只有2000多元现金,一条金项链儿,一对手镯,一个,一架相机。

他们不相信郑红星这个大老板,家里就有这么点儿东西。翻了半天也没找出钱来,此刻已是午夜。陈某提出离开郑家,然而,陈明却认为,郑红星已经认出来了陈某,如果不把他们杀了,警察很快就会找到大家。

他提出了杀人灭口,其他三个人害怕,不知该如何下手。陈明提议一人杀一个。他们分别动手了,其中廖某在勒死保姆前还将其强奸。


做完这一切,已是凌晨两点他们打开受害人家里的冰箱,拿出啤酒和食物吃了起来。一直等到第二天上午八点才走。他们之所以拖这么晚,是因为要去取存折上的钱。

他们逃到福州,在福州潇洒了几天。陈某回到了三明。不久全被抓获。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对郑红信一家实施抢劫杀人时,受害人如果当时奋起反抗歹徒的杀人计划可能不会得逞。

据陈某交代,当他们将受害人反绑在椅子上时,郑红星想反抗,他在挣扎时。他被绑在一边的23岁儿子说了一句,不要和他们反抗,他们就是要钱,把钱给他们就是了。

于是,郑红星便听了儿子的话,不再反抗。这样才使他们胆子更大,一口气杀了五个。

用廖某的话说,他们当时心里非常害怕。如果当时他们五个人反抗,他们是不可能对他们下手的。就是因为受害人一直比较顺从,所以他在对保姆下手时,还强奸了她。

1999年6月28日,四人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这审理和枪毙速度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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