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惩未成年欺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最近国内未成年人学生违法犯罪案件频上热搜,试问一下我们的教育到底在哪里现了问题?为什么《未成年保护法》实施以来,爆出来的都是未成年犯法犯罪的事件,且越演越烈,如最近的邯郸“三小恶魔”校外杀人案,我们还在记忆犹新,试问教育界怎么了?我们国家的教育真失败了?在此,强烈呼吁全国人大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九年义务教育法》。这些法律随着时代的发展,已不适应历史潮流,到了须改的地步,现笔者剖析一下,它们存在的一些弊端,仅供读者参考:

【1】《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犯罪的“保护伞”。现在很多未成年了11岁以后都很“早熟”啦,他们接触到了社会上很多网络信息,读懂一些法律常识,加上普法教育的宣传,他们懂得那个年龄阶段只要“犯事”都没事,所以这些未成年人目无法纪,特别是学校的一些学渣,在校内外为所欲为,欺凌他人成性,懂法犯法还无顾忌,因为他们懂得法律保护他们,警察奈何不了他们,学校的老师管不了他们,做“坏事”羞耻之心,在南宁某中学校外欺凌事件中,那些女生欺凌自己的同学,从他们“哈哈大笑”的表情之前,可以看出她们已经泯灭心,毫无畏惧法律的尊严存在,作为读者,假如是你女儿被欺骗这样?你会作何感受?所以修改法律,调低年龄限制,刻不容缓。让未成年人从小懂法守法,敬畏法律。

【2】建议修改《九年义务教育法》不得开除学生学籍的条款。这个条款,让老师和学生深受其害,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成了一些“本性很坏”的学生到处惹事生非的保护伞,老师失去了惩罚权,无法用强制力的办法制止他们“作恶”,让他们有恃无恐,继续为非作歹,害苦了真正想读书的学生。加上这些熊孩子的“熊父母”对子女教育的不管不顾,宠溺过度,让现在有责任心的老师对“熊孩子”管理也心惊胆战,如果遇到刺头家长,轻则饭碗不保,重则有牢狱之灾,在当今“仇师”如此严重的恶劣环境下,没有法律的保障前提下,没有谁愿意拿自己的前途去触碰“坏学生”,不要说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学生,一个人的思想的变坏跟一个成长环境有很大关系的,所以说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不止也是有原因的。

未成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上热门话题,这些关系到千千万万的家庭,要想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笔者认为,需要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合作,社会法制健全,学校教育到位,家风家教严正,才会出现“共赢局面”,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还是一个任重道远之路。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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