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还是共和?

君主立宪政体其实有两种细分类型,第一种可以理解为二战时的日本政体(二元制君主立宪),第二种则是英国政体(议会制君主立宪)。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建立了这种二元制君主立宪政治制度,内阁处理琐碎政务并针对重大事项提出议案,天皇进行最终圣断。这种半民主半独裁的政治制度其实是日本统治阶级将日本封建尊皇思想与西方民主政治思想进行调和,试图将天皇从日常的琐碎政务中摆脱出来,而专注于重大事项的独裁决定,而内阁和议会则是承担民主式决策日常政务的功能。但是这种二元制君主立宪体制的设计造成了天皇与内阁的权责不清,一旦两者发生矛盾冲突或推卸责任的情况,实质上就会是一国二公的尴尬局面。而议会制君主立宪则是彻底的民主制度,皇室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吉祥物却并无实际上干政的权力,而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还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内阁来进行实际执政。

民主共和制则是更加纯粹的民主政治制度,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众的直接或间接选举来产生总统这一国家最高权力者,一旦总统出现越权行为,共和制下的三权分立机制下独立的司法权就会对其产生限制。

单纯从理论上讲议会制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制的内核都是通过民主程序来选举出合适的国家管理者,但是这两种制度对当时的满清皇族却有着天壤之别的意义。当时的满清皇族中的思想进步分子最先意识到民主体制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后,他们发现只要完成君主立宪制改革(哪怕是议会制君主立宪而不是二元制君主立宪),满清皇族就会成为中国法律意义上的永久皇室。但是这种象征性的意义对于已然尝过独裁带来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的甜头的既得利益者的保守派满清皇族来说,实在是九牛一毛。

发现满清有疑似推动君主立宪行为后,更加着急的便是支持民主共和制的革命党人,他们害怕君主立宪的原因无非有两点:一、君主立宪会使满族成为中国合法皇室,这对汉族来说在民族感情上是不可接受的。二、君主立宪后,仍然有皇帝干预民主政治的可能,因为君主立宪改革成功就代表了满清旧势力无法被彻底清算。而对于革命党人来说,彻底推翻满清,进行五族共和才能使汉族这一主体民族在新政治体系中分配到与其人口数量相称的政治地位。

对于满清皇族的既得利益者来说,在掌握军权下和平让渡已经得到过的利益几乎是不可能的,满清最终在辛亥革命中被汉族新军武装力量彻底推翻,中国坚定地走向了民主共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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