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严密防范以养老服务预收费名义实施非法集资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就《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预收费监管制度设计上,总体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解决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群众关注养老机构的预收费问题。紧盯收取、使用、管理、退费这些关键环节,对怎么收、怎样用、如何管、怎么退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全链条监管,压实养老机构资金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抓住重点领域。结合当下养老服务机构的类型特点,聚焦体量大、资金多、矛盾纠纷突出、风险高的养老机构,作为预收费监管的重点对象;对发卡量少、资金额度小、问题隐患不突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留出“观察期”,暂不纳入监管范畴。三是兜住安全底线。坚持养老机构的床位是用来住、不是用来投资炒作的定位,严密防范以养老服务预收费名义实施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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