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嘉必优及董事长等三人被警示

中新经纬5月15日电 嘉必优公告,公司于5月15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易德伟、易华荣、王华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湖北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嘉必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在前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授权到期、未经董事会审议并授权的情况下,于2023年12月28日、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6日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合计购买定期存款等理财产品1.11亿元。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才予以确认补充并对外披露。

湖北证监局指出,嘉必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易德伟作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易华荣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标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嘉必优、易德伟、易华荣、王华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嘉必优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易德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易德伟为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持股方面,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易德伟分别持有44.17%和1.39%股份。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嘉必优是一家以生物科技为立足之本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4年9月,是湖北省首家科创板上市企业。

二级市场上,嘉必优15日收涨0.35%报17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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