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的

阶级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即原始社会之后,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的社会形态中,客观存在的事实;现在既不是原始社会,也不是共产主义社会,当然存在着阶级。客观存在的事物,是谁也否定不了的。一些否认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人,指责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人不尊重法律,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们现在就来看看究竟是谁不尊重法律。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明确指出存在工人阶级。既然存在工人阶级,也就存在有不是工人阶级的其他阶级。可见,不尊重法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否认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大规模社会调查获得的大量第一手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学术研究形成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就明确指出阶级的存在,并把当今的中国社会群体划分为十个阶层。从该研究报告的第一句就是“关于阶级、阶层结构的分析和研究,向来是中国共产党在进行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毛泽东选集》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可知,在该报告中,阶级和阶层是同义语。

有阶级,就会有阶级斗争。由于各阶级在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不同,在劳动成果分配中的作用和地位不同,因而利益䜣求不同;付出辛勤劳动的劳动者希望要一个比较公平合理的回报,而生产资料所有者则谋求利益最大化。利益冲突是难免的,产生斗争是必然的。众所周知的围绕996、007的斗争就是阶级斗争的具体实例。一些欠薪者,已经违法了;还要罗织“恶意讨薪”的罪名污名化劳动者,甚至编造“善意欠薪”的画皮,来为欠薪者搽脂抹粉,也是阶级斗争的具体实例。否认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与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之间的论战,实际上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的一种表现。否认阶级斗争的人一面在进行阶级斗争,一面否认阶级斗争的存在,是不是有些可笑。

否认、反对阶级斗争的人,提出的理由中的其中一个是阶级斗争非常残酷。这是以偏概全,混淆是非。阶级斗争的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就斗争形式而言,分为经济斗争、政治斗争、思想斗争(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武装斗争是政治斗争的最高形式。就阶级斗争的矛盾性质而言,分为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毛泽东主席指出:“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简单地说起来,前者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后者是分清是非的问题。当然,敌我问题也是一种是非问题。比如我们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些内外反动派,究竟谁是谁非,也是是非问题,但是这是和人民内部问题性质不同的另一类是非问题。

”“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一般地属于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这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如果我们处理不当,不是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或者民族资产阶级不接受我们的这个政策,那末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会变成敌我之间的矛盾。”可见,阶级斗争有很多表现形式,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即使是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只要处理得当,都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对于向人民进行疯狂阶级斗争的敌对分子,必须坚决、干净,彻底地消灭。如果说残酷,那也是阶级敌人自找的。实际上,剥削阶级和劳动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的尖锐化,激烈化,完全是由于剥削阶级对劳动阶级的穷凶极恶、无所不用其极的残酷迫害引起的;劳动阶级的自卫反抗如果不彻底,那么剥削阶级的报复将会是极其疯狂的,不使劳动阶级家破人亡剥削阶级是不会收手的。因此,劳动阶级必须要全力以赴,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敢于为非作歹的剥削阶级,才能以绝后患。

这里所说的彻底消灭剥削阶级,是指彻底消灭他们为非作歹的一切依恃,彻底消灭他们向劳动阶级进行报复的一切可能。至于剥削阶级中的个体,只要他们停止抵抗,愿意痛改前非,革命人民是会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的。例如,革命人民对战犯采取的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理方法,对其予以人道主义的待遇,在思想与劳动改造的基础上,使之逐渐自觉地认识到进行反革命战争的罪行,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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