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人民法院:情理并用解纠纷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感谢法官,我儿子是做生意亏了,不是不付钱,感谢法官给我们调解,还给我们减免了律师费和利息。我们今天把钱带过来了,请求法院不要立案。”近日,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拿着8300元现金,走进了新晃人民法院第六调解室。

新晃人民法院收到原告刘小妹的起诉材料后,该院特邀调解员马上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但多次联系被告均未果。为进一步化解纠纷,4月8日,立案庭法官前往被告吴小明户籍所在地波洲镇洞坪村调查情况。了解到吴小明夫妻外出多年,无法联系上,只知道吴小明母亲在县城,法官立即返回县城找到其母亲了解情况,并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调解的好处。吴小明母亲听后,表示愿意替儿子支付该笔款项,请求法院先不要立案,等下个月就支付给原告,并希望原告减免律师费及利息。法官当场给原告刘小妹打电话,并转达吴小明母亲的请求,原告刘小妹表示愿意等一个月,先不立案,并同意放弃利息及律师费的诉求。5月8日,吴小明父亲将款项8300元送到法院。至此,一场“箭在弦上”的纠纷,就这样画上了“休止符”。

(张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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